【2012.10.22聯合報/三民輔考整理】

將於102年元月19、20日登場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為讓考生準備更有方向,考選部比照高普考,首次公布初考命題大綱。此次變革主要著重於取消一些細碎個別的法規項目;而基本行政、訴訟與公務人員操守法規則相對受到重視。考生們應抓準考科命題範圍,才不會因為準備方向錯誤而錯失上榜機會。

初考法學大意 命題異動達7成!

取消項目

新增項目

二、取消:法律的繼受與台灣法律的發展
八、取消:財經相關法律
  (著作權法、公司法及消保法)
九、取消:勞動與社會法
  (勞基法、勞保條例、全民健保法)
十、取消:性別相關法律
  (性別工作平等法、家暴防治法)

四、法律責任:新增『行政責任』
五、訴訟制度之基本原則:新增『行政訴訟』
六、公法:【調整】
  (一)憲法之基本原則
  (二)行政法基本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4-10條)
八、刑法:新增『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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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講座,僅酌收教材費100元

陳力宏老師-上課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