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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教師甄試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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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甄試基本介紹
 

教師甄試為進入學校任教的必經途徑,教育學分修業完成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後,需參加教師甄試方可任教。聘任制實行後,教師甄試又分為學校自辦、聯合自辦及委託教育單位統一辦理三種,分為筆試及口試(試教)兩部份,分類如下:

● 自辦:

由各校教評會,依其教職之實際缺額自行舉辦,公立學校約在每年5~7月間,私立學校則從4月開始到8月都有舉行。考試內容佔比約略如下:筆試20﹪~30﹪,試教20﹪~30﹪,口試20﹪~30﹪,專長實作10﹪~15﹪。
● 委辦:

學校委託縣市政府「教育局學管科」統一辦理。考試內容佔比約略如下:筆試60﹪~80﹪和口試20﹪~40﹪二類。
● 聯合甄選:由數間學校聯合辦理,可是內容與自辦甄試相同。
考生可依自身的專長項目選擇適合的甄試方式,大體說來,如果應考者已具有實際的教學經驗,對臨場反應深具信心者,較適合參加自辦甄試或聯合甄選;如果應考者較相信自己筆試能力者,則可選擇筆試比重較重的委辦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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