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縣立國民中學九十八學年度教師 聯合甄選公告

ㄧ、甄選科別:

候用教師(含備取候用教師)及代理教師均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以曾修習特殊教育學分3學分或特教研習54小時以上者、專門科目、教育學科、試教、口試之成績高低為決定錄取之依據:
一、甄選科目及名額(含備取名額)於98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6時起在雲林縣教育網公告。
二、各科備取候用教師名額:
(一) 各科出缺名額在5名以上者,每滿5名備取1人,未滿5名之餘數仍增加備取1人。
(二) 各科出缺名額為1至4名者,均備取1人。
三、代理教師依科別成績順序列冊候用。

二、報名時間:

民國98年6月29日上午8時30分至7月1日下午4時止,上網填報個人資料並列印報名表、准考證備用。

三、報名資格:

教師需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及「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資格者。
一、候用教師資格:
(一)具有國中或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持高級中學教師證者應於事前換證取
得本款合格證書始予受理)。
(二)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准予檢附該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及列印教師證書申請表)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以立切結書(附件一)方式報名,如經錄取而未能於98年7月28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撤銷其錄取資格;已介聘者並由介聘學校依法解聘。
二、代理教師(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不包含98學年度開學日前未服完兵役者,其順位如下):
(一)具有國中或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大學以上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報名方式:

一、一律先於網路預約報名,並於民國98年7月2日至7月3日規定期限內提交報名費郵政匯票及相關證件送審,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路報名日期:
民國98年6月29日上午8時30分至7月1日下午4時止,上網填報個人資料並列印報名表、准考證備用;網路報名日期截止後即不得再行報名,(網址:林內國中http://210.70.15.8/houng/,電話:05-5899306轉112)。
三、證件審查日期:
民國98年7月2日(星期四)至7月3日(星期五)止,收件時間為上午9時至11時止;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四、證件審查地點:
斗南高中(雲林縣斗南鎮中山路212號,電話:05-5972059)。

五、甄選時間、地點:

一、筆試:
98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詳見准考證)起在斗南高中舉行(斗南鎮中山路212號。電話:05-5972059)。考試時間:教育學科:08:30-10:00,各領域專門科目:10:40-12:10。
二、複試:
試教與口試於98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在斗南高中試場舉行,至初試錄取考生全部考完為止。

六、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採電腦閱卷,請用黑色2B軟心鉛筆作答,否則如造成電腦閱卷困難,該科成績以電腦閱卷結果計算。
(一)教育學科:
1.命題範圍: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學校行政與教育政策、教育測驗與評量、教學原理與課程設計。
2.題型:選擇題(4選1、單選題)。
3.題數:100題。
4.考試時間:90分鐘(08:30-10:00)。
(二)專門科目:
1.命題範圍:各以大學該科基礎專業知能為主(特教專門科目為特殊教育學科)。
2.題型:選擇題(4選1、單選題)。
3.題數:50題。
4.考試時間:90分鐘(10:40-12:10)。
二、複試:
(一)試教:
教學演示時間每人以不超過15分鐘為原則,複試試場除黑板、粉筆、講桌、110V電源、鋼琴(音樂科)、電腦教室(電腦科)、球具(體育科)外,一律不提供任何教學支援及試教學生;未持有委員會製發之採訪證(工作證),不得對任何複試試場或考生個人進行攝影、錄影或錄音,違者送委員會處理;每位參加複試考生,準備教材除生物及電腦以國中一年級、地球科學以國中三年級、特殊教育版本以特教六大領域課程綱要為準外,其餘科別以國中二年級為準,不限定教科書版本,自選同版本內五個章、節(課、節或單元、節),每一章、節(課、節或單元、節)各編製一份教學單元活動設計(簡稱教案),每份教案以A4紙直式橫書由左至右影印3份,當場送複試委員供抽定試教章、節(課、節或單元、節)時之參考;教學單元活動設計內容應包括單元名稱、適用對象、授課班級、授課教師、教學時間(15分鐘)、班級人數、實施地點(設定為:斗南高中)、學生經驗、教學單元目標、能力指標、教材來源、教學方法、教學資源、時間分配、教學評量、活動過程(含準備活動、發展活動、綜合活動)等項目。(教學活動設計參考格式如附件五,請逕至本縣教育網站:www.boe.ylc.edu.tw「行政資訊公告」「雲林縣校長主任教師甄選介聘資訊」下載參閱)。
(二)口試:
口試時間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內容包括對教育之基本認識,學科之專門知識、本縣史地文化、儀表態度、表達能力、專業精神及品德修養等)。
(三)試教及口試採交叉方式依序進行,請遵循引導人員指示就準備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