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九十八學年度教師 聯合甄選公告

ㄧ、甄選科別:

國文科、英語科、數學科、理化科、生物科、歷史科、地理科、體育科、輔導活動科、童軍科。
※以上各類科教師確定錄取及備取名額於98年7月1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網址:http;//tse98.cyc.edu.tw),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二、報名時間、方式:

一、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 網路報名日期:98年6月15日上午9時起至98年6月17日午夜24時止。
三、 現場資格審查日期:98年6月20、21日(星期六、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起至4時止。
四、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嘉義縣立太保國民中學(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36號 TEL:05 -3711029)

三、報名資格:

一、積極資格: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持有國民中學各該報考類科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 已取得前項資格之實習教師,辦理複檢中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持甄選實習教師證書及師資培育機構複檢證明書,並應填寫切結書(附件一)具結同意若未能於98年7月3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
(三) 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並具有本次甄選領域專長之應考人,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以切結方式報名參加甄選,如經錄取後未能於98年7月31日前取得該領域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
二、消極資格:以下條件須全部具備
(一)非本縣現任公立國民中學教師。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形、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
三、合格教師尚未取得加註科目合格教師證書前,得檢附合格教師證書、另一任教學科、師資培育機構領域專長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專門學分表及相關可茲證明文件,以切結方式報名參加該科教師甄試,如經錄取後未能於98年7月31日前取得該科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

四、甄選時間、方式:

一、各類科教師甄試分初試(筆試)及複試(試教)兩階段。
二、初試錄取者始得參加複試;初試錄取名單於98年7月9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及朴子國民中學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書面通知。
三、初試錄取名額:各類科教師確定初試錄取名額於98年7月1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網址:http;//tse98.cyc.edu.tw),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四、初試:(筆試)佔總成績60%

(一)初試時間:98年7月6日(星期一),請攜帶准考證及新式國民身分
證入場應試。
(二)初試地點:98年7月1日中午前公布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考場座位於7月4日下午1時前公布於公布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及各考場。
(三)教育專業科目:依南台灣國中教師甄選命題策略聯盟命題範圍。
專門科目:依國中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主要命題範圍。
(四)初試命題數與題型;教育專業科目題數100題100分;國文科、英語科、數學科、理化科、生物科、歷史科、地理科之專門科目題數50題100分,均採「四選一」的「單選題」,一律採電腦閱卷,請用2B鉛筆作答。若因考生疏忽或因考生塗改擦拭不淨以致電腦無法讀卡,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人工閱卷。體育科、輔導活動科、童軍科之專門科目題數與題型依報考之專門科目出題,題型尊重命題委員依各科性質之不同而決定。
(五)初試科目及佔分:
教育專業科目佔總成績30%及專門科目佔總成績30%。
(六)98年7月6日下午3時30分公布參考答案;7月7日上午9時考生對考題及參考答案疑義反應時間截止,當日下午4時公布正式答案。(教育專業科目及國文科、英語科、數學科、理化科、生物科、歷史科、地理科之專門科目公布於98年南台灣國中教師甄選命題策略聯盟網站http://163.27.38.38/;體育科、輔導活動科、童軍科之專門科目公布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http;//tse98.cyc.edu.tw)。
(七)考生對考題及參考答案疑義反應時間及方式:
 1.疑義反應時間:98年7月6日下午3時30分起至98年7月7日上午9時止。
 2.疑義反應方式:考生以准考證號碼為帳號及身分證字號為密碼,教育專業科目及國文科、英語科、數學科、理化科、生物科、歷史科、地理科之專門科目登入98年南台灣國中教師甄選命題策略聯盟網站(http://163.27.38.38/);體育科、輔導活動科、童軍科之專門科目登入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http;//tse98.cyc.edu.tw選科並選題後提出疑義。
(八)初試成績公布:98年7月7日公布於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書面通知。
(九)初試成績複查:
1.請於98年7月8日上午9時起至11時止,檢具准考證,親向朴子國民中學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每一科目新台幣一百元,逾時概不受理。
2.複查成績以複查電腦閱卷應得分數與電腦統計分數是否相符為限,考生不得要求以人工閱卷、觀看或影印答案卷。
3.複查結果於當日下午2時公告於朴子國中網站。
(十) 初試錄取名單於7月9日下午5時前在嘉義縣98學年度教師甄選資訊網站及朴子國民中學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書面通知。
(十一)初試成績相同時,以教育專業科目成績為優先。
五、複試:(試教)佔總成績40%
(一)試教時間:每人十二分鐘(10分鐘按鈴一聲,12分鐘按鈴二聲停止試教)。
(二)試教科目:以所報專長科目試教。試教範圍以國民中學三年級上學期課程為主;生物科以國民中學一年級上學期課程為主。
(三)試教版本:承辦學校(朴子國民中學)之現行使用版本。
   1. 生物:南一版。
2. 國文:翰林版。
3. 英語:南一版。
4. 數學:部編。
5. 理化:翰林版。
6. 歷史、地理:康軒版。
7. 體育:翰林版。
8. 輔導活動:康軒版。
9. 童軍:康軒版。
(四)試教流程:
1.依複試考場公布之試教順序,於半小時前工作人員唱名後至指定教室報到,繳交複試費新台幣一仟元正,抽選教學單元,並領取課本、教案空白表後,以手寫方式編寫教學簡易教案,準備30分鐘後上台試教。
2.請應試考生於抽選試教單元三十分鐘後繳交教學簡易教案,以便提交評審委員評分時參閱。
3.試教前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4.英語科須全程以英語試教。
5.教具請自備,承辦單位不提供。
(五)試教日期:98年7月10日上午8時整第一位考生報到、抽題,8時30分開始試教至全部考生試教完為止。
(六)試教地點:朴子國民中學(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TEL:05 -37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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