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九十八學年度教師甄選公告

一、甄選名額

教師別

科目

正取

備取

          

國中

社會

1

若干

 

自然

1

若干

 

二、應徵資格:

()具有中學教育階段各類科合格教師資格證明者。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七款之任用情形者。

三、報名日期:  1.大陸地區:即日起至42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

2.台灣地區:即日起至56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

四、報名地點:  

1.大陸地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外青松公路66號)

聯絡人:陳妍廷主任 Email: milliecyt@yahoo.com  電話:(051257776999   傳真:(051257776881

2.台灣地區: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3112樓之7

聯絡人:陳珊珊小姐  電話:(0287710912     傳真:(0227119108

 五、應繳表件:

       ()報名表:請於報名表中詳填各項資料及正確的聯絡電話。

       ()資格證件:請將下列資料影印裝訂成冊,正本經查驗無誤後歸還。

              1、大學畢業證書。

              2、合格教師證書。

              3、身分證。

              4、服務證明。

              5、兵役退伍令(男教師需提供)。

       ()備妥本人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簡要自傳一份

       ()試教之教案一式3份(完整單元)

 六、報名方式: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填妥報名表、簡歷,並檢同有關證件及報名費至昆山校本部(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外青松公路66號),或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3112樓之7)報名。

()通訊報名:上網下載報名表格及簡歷後,將相關證件影本以限時掛號寄至上述地點(以截止日郵戳為憑)

七、報名費:新台幣一千元/人民幣二百元(甄試當日繳交)

八、甄選方式:

()試教(20分鐘):就預定擔任之學科,自選一單元進行教學。(以學校版本試教)

()口試(10分鐘):就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舉止儀容、校務發展願景等進行面試。

*試教及口試時間得視報名人數多寡,由辦理單位酌於調整。

九、甄試日期:

1.大陸地區:個別通知。

2.台灣地區:59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起。

十、甄試地點:

()1.大陸地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外青松公路66號)

       2.台灣地區: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3112樓之7

()本校得視報名人數更改甄試地點(若甄試地點更改,事前公佈於本校網站並以Email通知應考人員)

十一、錄取公告:

()錄取名單於512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

()若應考者均未達錄取標準或未符學校需求者,得從缺不予錄取。

()錄取者應於學校通知二日內完成報到及簽約手續,屆時未到者由備取人員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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