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九十八學年度教師甄選公告 |
一、甄選名額
|
教師別 |
科目 |
正取 |
備取 |
備
註 |
|
國中 |
社會 |
1 |
若干 |
|
|
自然 |
1 |
若干 |
|
二、應徵資格:
(一)具有中學教育階段各類科合格教師資格證明者。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七款之任用情形者。
三、報名日期:
1.大陸地區:即日起至4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台灣地區:即日起至5月6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報名地點:
1.大陸地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外青松公路66號)
聯絡人:陳妍廷主任
Email:
milliecyt@yahoo.com
電話:(0512)57776999
傳真:(0512)57776881
2.台灣地區: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
聯絡人:陳珊珊小姐
電話:(02)87710912
傳真:(02)27119108
五、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請於報名表中詳填各項資料及正確的聯絡電話。
(二)資格證件:請將下列資料影印裝訂成冊,正本經查驗無誤後歸還。
1、大學畢業證書。
2、合格教師證書。
3、身分證。
4、服務證明。
5、兵役退伍令(男教師需提供)。
(三)備妥本人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四)簡要自傳一份
(五)試教之教案一式3份(完整單元)
六、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填妥報名表、簡歷,並檢同有關證件及報名費至昆山校本部(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外青松公路66號),或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報名。
(二)通訊報名:上網下載報名表格及簡歷後,將相關證件影本以限時掛號寄至上述地點(以截止日郵戳為憑)
七、報名費:新台幣一千元/人民幣二百元(甄試當日繳交)
八、甄選方式:
(一)試教(20分鐘):就預定擔任之學科,自選一單元進行教學。(以學校版本試教)
(二)口試(10分鐘):就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舉止儀容、校務發展願景等進行面試。
*試教及口試時間得視報名人數多寡,由辦理單位酌於調整。
九、甄試日期:
1.大陸地區:個別通知。
2.台灣地區:5月9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起。
十、甄試地點:
(一)1.大陸地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外青松公路66號)
2.台灣地區:本校台北辦事處(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311號2樓之7)
(二)本校得視報名人數更改甄試地點(若甄試地點更改,事前公佈於本校網站並以Email通知應考人員)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5月12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
(二)若應考者均未達錄取標準或未符學校需求者,得從缺不予錄取。
(三)錄取者應於學校通知二日內完成報到及簽約手續,屆時未到者由備取人員依次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