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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國立家齊女子高級中學九十八學年度教師甄選公告 |
ㄧ、甄選科別:
國文1名、地理1名、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1名、國文代理1名、英文代理1名、數學代理2名、舞蹈資賦優異類1名、餐飲管理2名。
二、報名時間:
(一)時間:98年6月17 日(星期三 )至6月18
日(星期四)兩天,每日9時至11時,14時至16時。
(二)地點:本校忠孝樓2F會議室(地址:70052台南市健康路一段342號)。
(三)報名當天聯絡電話:(06)2133265轉2340。。
三、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持有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中等學校合格教師擬以加註科目報考者,應先申請加科登記並取得該報考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始准予報考。)
(二)持特殊教育學校(班)身心障礙組、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及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教師證書皆可報名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
(三)本年度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或本年度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及98年8月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實習科別為限。
(四)參加98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得檢附檢定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98年8月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師資檢定考試科別為限。
(五)已取得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並已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刻正申辦複檢中),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98年8月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申請複檢科別為限。
四、報名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二)甄選類別有專任與代理者,請於報名表勾選欲報名類別(可重複),並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
1、報名表一份。
2、簡歷表一份。
3、甄選准考證。
4、國民身分證。
5、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外國學歷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6、經歷證件(含離職或服務證明書)。
7、該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以教師證書登記科別報名),已送複檢教師資格者,附已送複檢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切結書(切結確無本簡章報名禁止情事及其他有關事項)。
9、報名委託書(委託報名者)。
10、回郵信封一個(請貼妥掛號郵票25元、請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並於左下角註明甄選科別)。
11、儲存教師甄選報名資料檔之隨身碟。(複製資料後即歸還。若未繳交或填寫遺漏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
12、報名費:
(1)舞蹈科繳交新台幣1100元。
(2)其餘科別繳交初試新台幣700元,複試新台幣400元。
◎上述各項證件請檢附正本備審,另證件影本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成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由本校留存,正本驗畢發還,如有偽造或不實者,自負法律責任(以上證件正本不齊或僅持影本者,概不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五、甄選時間、地點:
(一)初試:筆試。
1.測驗時間:98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3時30分。
2.筆試範圍為各甄選類科教師專業知能。
3.請攜身分證件及准考證提前10分鐘至試場就座(試場當天公告)。
4.榜示:初試錄取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及成績(以准考證號碼順序)於98年6
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瀏覽查看,不另行通知(如有測驗題,試題與答案併同公告)。
(二)複試:試教及口試。
1.98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8時10分於本校閱覽室報到並繳複試費新台幣400元。
2.上午8時20分開始抽試教及口試順序籤。複試時間自9時整開始。地點另行於複試當日公布。
3.榜示:
(1)98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5時後公告甄選總成績。
(2)98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2時後公告正式錄取名單。
(請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或人事室網頁查詢)
◎教師甄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經權責機關宣布台南市地區停止辦公時(不含停止上課),則順延一天辦理,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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