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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度教師
聯合甄選公告 |
ㄧ、甄選科別:
(一)合格教師:
1、甄選名額:依甄試成績排定介聘順序,成績高者優先介聘。
(1)普通班教師擇優錄取35名列冊介聘,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以身心障礙身分應試之合格教師,優先介聘至晉用身心障礙人士未達法定標準之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6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
(2)華德福教師:擇優錄取3名列冊介聘,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
(3)身心障礙班教師擇優錄取 25
名列冊介聘,依甄試成績排定介聘順序,成績高者優先介聘,且在原介聘學校身心障礙班,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身心障礙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
(4)資賦優異(舞蹈)班教師:擇優錄取1名列冊介聘(口試成績及試教原始分數皆應達75分以上),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舞蹈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
2.介聘日期:考生應於98年7月21日8時30分至9時報到,隨即舉行公開介聘作業,不另函通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經工作人員三次唱名未到,視同放棄介聘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98年7月22日9時至介聘學校報到接受審查,未準時報到取消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98年7月23日12時公告各校錄取教師名單。
網址:http://stu.whes.tyc.edu.tw/
3、介聘地點: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地址:桃園縣平鎮市文化街189號。
電話:(03)4924495
4、介聘方式:介聘方式採一缺一貼原則作業,依甄試成績排定介聘順序,成績高者優先介聘,若甄試成績相同時,則依序以初試、複試之成績排定介聘順序。
(二)代理教師:
1、甄選名額:
(1)普通班代理教師:分為a.一般代理教師及b.增置專長代理教師(聘期及相關說明詳見附則十四、十五)
依初試成績擇優錄取1500名接受資格審查(含普通班教師及華德福學校教師),符合資格者方能列冊介聘,若初試成績排序第1500名有多名考生同分時,則增額錄取接受資格審查;或參加普通班教師、華德福學校教師甄試,錄取為合格教師經介聘未獲學校聘任為合格教師,或參加複試後甄試成績未達合格教師錄取標準者,亦可參加代理教師介聘作業。依成績排定介聘順序,成績高者優先介聘。
(2)身心障礙班代理教師:
錄取為身心障礙班教師經介聘未獲學校聘任為身心障礙班合格教師,或參加複試後甄試成績未達身心障礙班合格教師錄取標準者,方可參加身心障礙班代理教師介聘作業。
2、介聘日期:
考生應於98年7月30日依網路公告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隨即舉行公開介聘作業,不另函通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經現場工作人員三次唱名未到,視同放棄介聘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98年7月31日9時至介聘學校報到接受審查及複試,未準時報到取消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98年8月3日12時公告各校錄取代理教師名單。
網址:http://stu.whes.tyc.edu.tw/
3、介聘地點: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地址:桃園縣平鎮市文化街189號。
電話:(03)4924495
4、介聘方式:介聘方式採一缺一貼原則作業,依成績排定介聘順序,成績高者優先介聘;先辦理參加複試後甄試成績未達合格教師錄取標準者之介聘,再依序辦理列冊為普通班代理教師之介聘。
二、報名時間:
98 年6 月15 日8
時至6 月19 日12
時止,逕自上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網站報名,假日照常辦理,網路報名須知及詳細流程請參閱報名網站或附件。
三、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各款及第卅三條之情事者。
3.公(私)立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應取得原服務學校同意書始得報考(留職停薪與本縣現職國小教師不得報考)。
(二)報考人員資格:
1.普通班教師: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或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資格者。
2.華德福學校教師: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或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資格者。(已修畢國內或國外之完整華德福師訓課程120
小時以上並含實習者尤佳。)
華德福學校特色及教師專業需求,請詳閱附件或上仁美國中網站查詢。
仁美國中網址:http://www.zmjhs.tyc.edu.tw/
3.身心障礙班教師:持有國民小學身心障礙教育教師證書或具有國民小學身心障礙教育教師資格者。
4.資賦優異(舞蹈)班教師:持有國民小學資賦優異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或具國民小學資賦優異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介聘至舞蹈班擔任舞蹈課程教學工作)
四、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於98 年6 月15 日8 時至6
月19 日12
時止,逕自上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網站報名,假日照常辦理,網路報名須知及詳細流程請參閱報名網站或附件。
(二)繳報名費:於98 年6 月15 日8 時至6
月19 日20
時止,至各地自動提款機轉帳繳交初試報名費新台幣玖佰伍拾元整(不含ATM轉帳費)。
(三)網路報名流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
至各地自動提款機(ATM,收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轉帳繳交初試報名費(完成繳費後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上網下載准考證(下載日期為98年6月16日12時起至6月22日16時截止。若准考證遺失則另提供開放下載時間為98年7月6日8時起至7月7日8時10分止)→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四)網路報名不受理書面審查,通過初試列冊人員應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或審查結果未具教師資格者,取消參加複試及列冊介聘資格。
(五)以原住民籍身分或身心障礙身分應試之考生應於報名後,持報名表、戶籍證件、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特殊需求服務申請表」(如附件)於98年6月23日9時至10時至文化國民小學接受審查。
五、甄選時間、地點:
(一)初試:
1.日期:98年7月7日8時20分起。
2.考試地點、試場分配表、姓名、座次對照表於98年7月1日12時在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公告(或上網查閱)。
網址:http://stu.whes.tyc.edu.tw/
3.試場開放:98年7月6日12時至16時開放考場給考生核對試場及座位表(或上網查閱,但以當日現場公告為準)。
網址:http://stu.whes.tyc.edu.tw/
(二)複試:
1.日期:98年7月16日依網路公告規定時間辦理報到。
2.地點:桃園縣平鎮市文化國民小學。
地址:桃園縣平鎮市文化街189號。
電話:(03)4924495
3.複試試場、報到時間、序號分配表,於98年7月15日13時於文化國民小學暨網站公告,當日14時至16時開放試場。
網址:http://stu.whes.tyc.edu.tw/
六、甄選方式:
(一)甄試方式:本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新進合格教師及代理教師聯合甄選介聘服務委員會僅接受各校委託辦理初試及複試(資格考),通過甄試之列冊人員,仍須至各委託學校參加審核,且經學校教評會同意聘任方為正式錄取。
(二)甄選科目:甄試總分最高100分,普通班教師、身心障礙班教師及資賦優異(舞蹈)班教師:初試佔甄試成績60%,複試佔甄試成績40%;華德福學校教師:初試佔甄試成績30%、複試佔甄試成績70%。
1、初試:滿分100分,筆試測驗題型採選擇題,題數為50題。
(1)普通班教師:
國語文: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40%)。
數 學: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10%)。
教育綜合測驗: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40%)。
英 文: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10%)。
(2)華德福學校教師:
國語文: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40%)。
數 學: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10%)。
教育綜合測驗: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40%)。
英 文: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10%)。
(3)身心障礙班教師及資賦優異(舞蹈)班教師:
國語文: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40%)。
數 學: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10%)。
教育綜合測驗(含特殊教育):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40%)。
英 文:滿分100分(佔初試成績10%)。
2、複試:複試滿分100分。
(1)普通班及身心障礙班教師:
作文: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10%)。
口試: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30%)。
試教: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60%)。
作文、口試及試教之原始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原始成績經轉換為標準化分數(70+5z)後為複試成績。
(2)華德福學校教師:
口試: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30%)。
筆試: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30%)。
試教: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40%)。
口試、筆試及試教之原始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原始成績經轉換為標準化分數(70+5z)後為複試成績。複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資賦優異(舞蹈)班教師:
口試: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40%)。
試教: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60%)。
口試及試教之原始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原始成績經轉換為標準化分數(70+5z)後為複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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