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資料我有疑問 加入我的最愛 回到首頁

說明會

  公職、國營事業招考免費講座-台北2/6(一)19:00。地點:台北三民補習班(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號,忠孝西路交叉口)。鐵路局起薪最高4.2萬、移民署平均薪資5萬。公職、國營事業:薪資福利與工作實況介紹、錄取率及難易度分析,最快考上且最適合自己的考試類科、高效考公職最佳搭配法,替你量身打造年度考試計畫!包括高普初考、地方特考、警察、鐵路、司法、台電中油、郵局、移民署…等。座位有限,請速登記免費參加。
-->免費登記(請按此)
 
 
99年度教師 檢定最新公告
 
師資檢定考基本介紹
 

什麼是師資檢定考
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全新開始施行的師資檢定考試制度,其目的在於推動教師資格國家認證、提升教師素質、減少政府實習教師支出,同時解決流浪教師的問題。而一般認為國小與幼稚園老師只是半專業人員(Semi-profession),尚未達到完全專業(full-profession),故提升教師的專業形象刻不容緩,所謂「它山之石,可以攻錯。」參考先進國家師資培育制度,以資借鏡,清除現今吭瀣一氣的師資培育的混沌局面。如德國有所謂第一次國家考試及第二次國家考試之制度,嚴格把關,建立起老師的權威地位,而現今德國的工業,獨步全球,其中原因之一,也是其職業證照制度有完善規劃與制度的落實。看看別人,想想自己,畢竟專業化是每位教育工作者所追求標的,而實施國家考試的教師檢定考更是專業形象提升必行途徑之一,唯有通過此項的試煉,才能確保未來教師專門知識(所任教的本門學科)及專業知識(教育的理論與實際),有一定的水準。國家更擺脫以前和稀泥、鄉愿的做法,做起守門員的角色,讓已走到徒具形式軀殼的初檢與復檢的儀式化為,轉換成較具客觀化指標的筆試制度。相較其它制度算是為善最多(客觀較令人信服),為惡最少(杜絕人事的關說、走後門)。其方式及精神與目前針對醫師、律師、會計師及技術士等國家認證同,透過考試、學歷及一定時間的專業實習要求,提升其專業能力,保障大眾福利。
 

誰需要師資檢定考?實習的規定會如何改變?
舊制的中小學師資檢定方式,是學生先修完師資培育職前課程,並通過初檢後發給實習教師證書,且必須教育實習一年,實習期滿可再參加複檢,通過者將獲核發合格教師證書,而學生實習一年期間,可領取每月八千元的實習教師津貼。新制是要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將教育實習時間縮短為半年,學校還可以向學生收取四個學分的教育實習輔導費;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未實習者,只能拿到大學畢業證書,修畢實習課程者才能拿到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取得參加檢定筆試資格。

從九十二年在實習的學生是否會受到影響?

在新舊制過渡期間,教育部開放舊制學生可自由選擇採用舊制或新制。因此九十二年開始實習的教師將是唯一可以自由選擇的教師,但學生必須在實習前就選定採用新制或舊制,不能中途轉換,例如舊制生不能實習到一半,突然決定參加新制的師資檢定考試,試圖縮短實習時間。

教師檢定考試新舊制到底有什麼不同?
舊制的中小學師資檢定方式,是學生先修完師資培育職前課程,並通過初檢後發給實習教師證書,且必須教育實習一年,實習期滿可再參加複檢,通過者將獲核發合格教師證書,而學生實習一年期間,可領取每月八千元的實習教師津貼。新制是要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將教育實習時間縮短為半年,學校還可以向學生收取四個學分的教育實習輔導費;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未實習者,只能拿到大學畢業證書,修畢實習課程者才能拿到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取得參加檢定筆試資格。而其中不同的類別已整理成表一另外,中教司對修習的時間與類別表示,大致可分以下類別:第一是師範校院各學系,在學四年期間都可修習,修完須加半年實習課程,合計四年半,學生可先畢業不實習,雖可拿到畢業證書,但拿不到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第二是一般大學教育學程,大二以上或博碩士班在學生都可修習;第三是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學生已是學士,加修教育學分至少一年,另加半年實習課程 。
針對以上的轉變,各位老師應對新的制度態度為何?一方面降低它所帶來的衝擊,並擬定完善的對策以因應之,如取消實習津貼、且要繳交四個學分的實習輔導費,對各位老師經濟上的負擔勢必不小。但新制比照醫學系,確定實習期間的實習生身分,不能把實習生當成廉價勞工,讓他們負責教學,讓過去曖昧不明的實習身分有了法條的依據,未來可預見打雜工、幫學校老師處理私人事務,倒茶水,這類事務將可減少,投注在教學的學習與成長時間勢必可增加,為將來的教學工作奠下展翅高飛的基礎;另外,實習由一年改為半年,只待半年或許無法經歷完整年度學校活動的全真面貌,但剩下半年的時間,可規劃完整讀書計劃,不像舊制要臨近教師甄試,約四五月,才能全心全意準備教師甄試。此外,另一個有利之處是,不但可準備教師檢定考,也可備考教師甄試,一舉兩得,通過教師檢定考的試煉,未來在面對教師甄試,各位老師必定信心大增。
新舊制比較表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教師甄試、教師檢定資料索取
教師證照-華語師資認證資料索取
 


 | 高普考 |  初 考 | 地方特考 | 行政警察 | 關務特考 | 郵政考試 | 司法特考 | 鐵路特考 |

| 記帳士 | 會計乙級 | 地政士 | 不動產經紀人 | 醫事檢驗師 | 護理師 | 領隊導遊人員 | 華語師資證照 |
|
教師甄試 | 教師檢定 CFA | 證券分析師 | 證券營業員 | 理財規劃人員 | 期貨營業員
|
 | 三民首頁 | 網路書店 | 網路刷卡 | 便利商店繳款
|

©三民補習班  台北 桃園 新竹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屏東 基隆 宜蘭 全國服務
台北總部代表號 (02)2388-1051,傳真(02)2314-2049,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號3樓

台北站前服務處電話 (02)7728-5858,傳真(02)2311-262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號

三重服務處電話 (02)7729-3755,傳真(02)2986-8029,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335號1樓

板橋服務處電話 (02)2951-8880,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33號1樓

桃園服務處電話 (03)271-4658,傳真(03)336-4935,地址:桃園市民權路6號6樓

中壢服務處電話 (03)426-1911,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山路88號13樓

新竹服務處電話(03)621-4368,傳真(03)527-7653,地址:新竹市東門街62號7樓
台中服務處電話 (04)3702-5858,傳真(04)2220-7732,地址:台中市復興路四段80號1樓

逢甲服務處電話 (04)3707-4556,傳真(04)2451-5684,地址:台中市青海路二段365號1樓

台南服務處電話(06)703-4516,傳真(06)221-7901,地址:台南市中山路91號3樓

高雄服務處電話 (07)976-8899,傳真(07)235-1457,地址:高雄市中山一路162號8樓

高雄建國服務處電話 (07)976-9258,傳真(07)236-0049,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13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