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100年職員班考試資訊
最新考試資訊
簡章公告:99年11月24日
報名期間
100年1月20日起至100年1月30日止。(採用網路報名:http://www.taipower.com.tw/)
考試日期:100年4月24日(星期日)
預定考試地點:
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四個考區,報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考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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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筆試:共同科目(佔總分20%)+專業科目(佔總分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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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筆試成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複試: (1)有一科成績零分。 (2)英文成績排名未達全部類別總到考人之前50%者。 (3)電機類、機械類專業科目B成績未滿該類別總到考人之前40%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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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人數加額通知參加複試(錄取人數在100人以上之類別加額40%、99人以下50人以上之類別加額50%,49人以下之類別加額60%,尾數均進整數, 惟各類別均至少加額6人),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英文成績高低決定之。 |
複試: 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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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驗證件:繳交簡章及複試通所示之證明文件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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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格特質評量:瞭解應考人人格特質,評量結果不計成績,交由口試人員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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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現場測試:依報考類科,需測試體適能測試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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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口試:占總成績20%, 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才識:60分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