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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特考人人可考 流浪警察隨之而生
節錄自新新聞周報 更新日期:2008-07-25 記者:文◎黃丹齊
經濟不景氣,鐵飯碗人人搶,「警察特考」成為公務員考試的新寵!最近結束的三等及四等警察特考,約有兩萬名考生報名,錄取二六○一名,錄取率超過一成;年初的基層行政警察特考錄取率更超過兩成。相較於高普考四%到八%的錄取率,警察特考窄門較寬,且薪水更優於高普考,確實是新興的鐵飯碗保證。
然而,在警政署與考選部逐漸開放一般專科生也可參加警察特考後,背後隱藏的問題也一一浮現。包括從警察專科學校及警察大學畢業,卻無法考上特考的「流浪警察」;頂著國立大學,甚至研究所光環的「基層警員」無法升遷「警官」;最近發生的,則是警專突然被迫停招正期生,兩個月後又突然宣布恢復招生。種種跡象顯示開放警察特考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涉及的問題層面極為複雜。
相較於現今警察特考的大批考生,早期警察特考不開放給非警察體系出身的人應考。警政署根據對警界缺額的預估,決定警大及警專招收多少學生,以及警察特考錄取多少名額。因此在警察體系的整體人力規劃下,警校畢業生的考試錄取率幾乎是百分之百,一個蘿蔔一個坑,警察確實是貨真價實的鐵飯碗。
但隨著時代潮流推演,警察逐漸被視為文官體系的一部分;由於其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根據憲法第八十五條精神,不能祇開放給「特定人士」應考,必須辦理「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因此乃逐步開放考生背景。考選部特種考試司表示,警察特考早期先開放政治、法律、行政等科系之大專畢業生應考,到後期祇要是專科畢業生都可報考。當時考選部有徵詢警政署意見,並無招致反對,因此從民國九十五年就廣開特考大門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