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規更多最新法規 >>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797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0 條條文

第 30 條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索取相關資料

鐵路特考 郵局招考 一般警察 移民署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初考 台電中油台水
延伸閱讀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相關新聞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