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資料我有疑問 加入我的最愛 回到首頁

公職考試國營事業銀行招考金融證照會計記帳領隊導遊大陸證照不動產證照醫護證照英語學習法律證照
 

訂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6

回到最新法規首頁  

 

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補登)
勞資3字第1000125339號
台內警字第1000870893號
國制研審字第1000000392號
臺研字第1000067356號
法秘字第1000500225號
主  旨:公告訂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教師之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五十四條第六項。

公告事項: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教師之範圍如下:

一、依法規聘任之專任教師:

(一) 依教師法第三條規定,為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

(二) 依教師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準用教師法相關規定之公立幼稚園及已立案之私立幼稚園專任教師。

(三) 依大學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專任講座教授。

(四) 依大學法及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聘任之國軍軍事校院大學專業技術人員。

(五) 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規定聘任之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六) 依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規定聘任之專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七) 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十一條之一或教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擔任軍訓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

(八) 依職業學校技術及專業教師甄審登記遴聘辦法規定遴聘之技術及專業教師。

(九) 依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修正生效前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及教育部八十六年八月十一日台(八十六)人(一)字第八六○八七五九九號函釋之舊制大專助教。

(十) 依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第九條規定聘任之矯正學校專任、輔導及其他特殊需要聘任之專任教師。

(十一) 依警察教育條例第八條規定之內政部所屬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十二) 依軍事教育條例第十四條前段、教師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及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修正前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國軍軍事校院文職編制內專任教師(包含舊制大專助教)。

二、 依法規聘任於教學時間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依行政規則進用於教學時間之專兼職人員:

(一) 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規定聘任之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中小學(含幼稚園)代課及代理教師。

(二) 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規定聘任之國軍軍事校院兼任、中學代(課)理教師。

(三) 依大學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聘任之兼任講座教授。

(四) 依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規定聘任之研究人員擔任教學工作者。

(五) 依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取得政府機關認證,經學校聘任,於特定科目、領域具有專長,以部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援工作者。

(六) 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規定聘任之兼任人員。

(七) 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大學進用之非編制內專案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擔任教學工作者。

(八) 依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規定聘任之兼任人員。

(九) 依技專校院提升師資素質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一款第七目規定聘任之兼任講座教授或客座教授。

(十) 依職業學校技術及專業教師甄審登記遴聘辦法規定聘任之兼任人員。

(十一) 依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第九條規定聘任之矯正學校兼任人員。

(十二) 內政部所屬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聘任之兼任教師。

主任委員 王如玄
部  長 江宜樺
部  長 高華柱
部  長 吳清基
部  長 曾勇夫

 
 
免費考試講座
5/22(二)下午 07:00
郵局招考免費講座-板橋
5/22(二)下午 07:00
公職、國營事業招考免費講座-新竹
5/22(二)下午 07:00
郵局招考免費講座-新竹
5/22(二)下午 07:00
郵局招考免費講座-台南
5/22(二)下午 07:00
郵局招考免費講座-建國
5/23(三)下午 07:00
公職、國營事業招考免費講座-三重
5/23(三)下午 07:00
公職、國營事業招考免費講座-中壢
5/22(二)下午 07:00 (台中市)
公職、國營事業招考免費講座-台中
5/22(二)下午 07:00 (台中市)
公職、國營事業招考免費講座-逢甲
5/23(三)下午 07:00 (台中市)
郵局招考免費講座-台中
 

相關資料索取
一般行政(三、四、五等)資料索取
財稅行政(三、四、五等)資料索取
教育行政(三、四、五等)資料索取
會計(三、四、五等)資料索取
戶政(三、四、五等)資料索取
地政(三、四、五等)資料索取
免費索取-準備要領、最新考訊
公務職缺入口網-更新資料索取
高普考、地方特考資料索取
我剛畢業,想了解公職國營事業考試資訊
 


 
 


 | 高普考 |  初 考 | 地方特考 | 行政警察 | 關務特考 | 郵政考試 | 司法特考 | 鐵路特考 |

| 記帳士 | 會計乙級 | 地政士 | 不動產經紀人 | 醫事檢驗師 | 護理師 | 領隊導遊人員 | 華語師資證照 |
|
教師甄試 | 教師檢定 CFA | 證券分析師 | 證券營業員 | 理財規劃人員 | 期貨營業員
|
 | 三民首頁 | 網路書店 | 網路刷卡 | 便利商店繳款
|

©三民補習班  台北 桃園 新竹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屏東 基隆 宜蘭 全國服務
台北總部代表號 (02)2388-1051,傳真(02)2314-2049,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號3樓

台北站前服務處電話 (02)7728-5858,傳真(02)2311-262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號

三重服務處電話 (02)7729-3755,傳真(02)2986-8029,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335號1樓

板橋服務處電話 (02)2951-8880,傳真(02)2951-1581,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33號1樓

桃園服務處電話 (03)271-4658,傳真(03)336-4935,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民權路6號6樓

中壢服務處電話 (03)426-1911,傳真(03)426-1921,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山路88號13樓

新竹服務處電話(03)621-4368,傳真(03)527-7653,地址:新竹市東門街39號1樓
台中復興服務處電話 (04)3702-5858,傳真(04)2220-7732,地址:台中市復興路四段80號1樓

台中逢甲服務處電話 (04)3707-4556,傳真(04)2451-5684,地址:台中市青海路二段365號1樓

台南中山服務處電話(06)703-4516,傳真(06)221-7901,地址: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91號3樓

台南成功服務處電話(06)222-1598,傳真(06)222-1597,地址:台南市北區成功路25號1樓

高雄中山服務處電話 (07)976-8899,傳真(07)235-1457,地址:高雄市中山一路162號8樓

高雄建國服務處電話 (07)976-9258,傳真(07)236-0049,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13號1樓

高雄鳳山服務處電話 (07)976-9838,傳真(07)799-7906,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4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