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工作
分發單位
「財稅行政」分發單位有:
*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為準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稽核、稅務、關務管理及稅課、關務查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簡而言之,便是辦理稅務稽徵相關業務。詳細工作內容如下表所示:
| 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 | 含財政法規之擬訂、財務或基金之收支、管理與運用、公款公產管理、公庫行政改進及財務調度等。 |
|---|---|
| 稽核 | 含現金財物與銀行存款之盤點與款項收支憑證稽查、會計帳目與成本資料之查核及其他有關財務之稽核、督促改正與建議等。 |
| 稅務 | 含國內賦稅行政業務之推行、稅制擬訂、稅率調整、稅源調查、稅務稽核、稅務行政救濟、納稅服務、租稅宣導、違法處理、稅額查定催徵、單照冊籍管理及課稅資料管理等。 |
| 關務管理及稅課 | 含關稅政策與制度之擬訂、稅率調整、進出口貿易情形改進、關稅徵收、稅則分類與估價之評議、貨物漏稅防止及緝私案件處理等。 |
| 關務查驗 | 含進出口貨物查驗、防止走私逃漏、進出口船舶航空機之查緝、旅客行李與郵包之檢查、倉庫貨物查驗、貨價調查及完納價格核估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