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的功能

作者:陳雲飛

零售的功能

(一)商品選擇、分類

即向各種商品的製造商或批發商採購各式產品,分類整理後再售予消費者。

(二)提供各色俱備的產品(assortment)

零售商透過商品選擇、分類,使消費者得以在各種條件(例如品牌、尺寸、顏色、設計、價格、功能、規格樣式)中自由挑選。

(三)將產品的數量由大化為小

製造商及批發商為了節省運輸成本,慣於整箱運送產品,零售商則將商品重新包裝,以較小的量向消費者展示,方便消費者選購。

(四)儲存

零售商將產品儲存在自有據點,以備消費者隨時購買。也替製造商及消費者分攤了產品庫存成本。

(五)提供顧客服務

零售商服務人員可協助顧客挑選產品,回答顧客問題。還可提供信用融資、包裝、送貨、修理、保固、退貨等服務。

(六)回饋訊息給上游通路及製造商

零售商的採購行為,給製造商提供最關鍵的訊息–消費者會買什麼。進而調整生產策略。

(七)提供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處所

各種類型的零售商無所不在,直接面對消費者,提供消費者進行各種商品採購的場所。

(八)增加產品與服務的價值

在將產品或服務轉售給消費者的過程中,零售商能透過增加配送效率與和顧客做良性溝通等來增加產品與服務的價值,成為零售商在行銷通路所扮演的主要角色。

業種與業態

(一)業種(Kinds of Business)

商家以販賣特定的物品為主,亦即以經營的商品種類為基礎來區分,如:出版、家俱、服飾、眼鏡、藥品、音響等,業種店的業主通常對經營的商品知識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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