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排點考慮因素
作者:陳少偉
列車排點工作需要同時考慮多項相互影響之因素,說明如下:
1.物理限制:
系統中之任一列車,在任一時間必須佔用至少一個軌道電路。列車移動時,在離開一個軌道電路的同時,必須進入另一個相鄰的軌道電路。列車不可能憑空消失,亦不可能以跳躍方式在軌道上不相鄰的點之間移動。
2.安全限制:
所有號誌機在通過先行列車之後,均需要間隔一段時間方可允許續行列車通過。此時間稱為「最小時隔」,為道岔的扳轉、確認,以及號誌轉換等程序所需之作業時間。因此排點時必須在所有列車之間保留最小時隔。
3.站間運轉時分(基準運轉時分)
基準運轉時分為列車由某一車站運行至相鄰車站所需之最小時間長度。此時間之長短受到列車機械性能之限制(如該車型之加減速性能)、列車在前後兩站是否停站、站間路線之坡度、路線之速限等。排點時需將各車次使用之車型、停站模式、行車方向等一併列入考量。
4.理想停站時間:
列車進入排點階段之前,各車次均已排定其行程以及沿途行經各站之到站任務。客運列車之到站任務主要有「通過」及「停車載客」兩種。
(1)到站任務為通過時:
列車不停靠該站,停站時間為零。
(2)到站任務為停車載客時:
需要設定理想停站時間。
理想停站時間主要考慮預期上下車乘客人數以及該型車輛之車門配置,一般大都介於0.5至4分鐘之間(團體專開列車例外)。除非必要,應避免停站時間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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