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組織的定義

作者:唐恩

非正式組織的定義

非正式組織的定義

欲界定非正式組織,必先瞭解正式組織之定義,茲分述如下:

  1. 正式組織之定義:
    所謂正式組織,乃是經過精心設計與計畫,所建立之個人地位與權責關係,是人們精心設計下之產物。在正式組織下的人員,均有法定的職位與權責,並依據法令規章行事。
  2. 非正式組織之意涵:
    非正式組織是附隨在正式組織中而存在的,茲列舉各學者之看法,說明其定義如下:
    (1) 巴納德(C.I. Barnard)之界說:
    他認為非正式組織,乃是由機關組織中個人的接觸交互影響,自由結合所造成的聯合體,此一結合純屬偶然或意外,而不帶任何目的。
    (2) 戴維斯(K. Davis)之界說:
    他認為非正式組織,乃是基於人與社會關係所建立的交往系統,其形成並非來自於正式的權威,而是基於人們自然而然的結合。
    (3) 卡斯特(F.E. Kast)與羅森威(J.E. Rosenzweig)之界說:
    他們認為非正式組織,乃是相對於正式組織而言,是指所有非經正式設計,而自發地形成的互動關係。
    (4) 綜合定義:
    A. 從上述各家之界說來看,非正式組織是正式組織的副產品,也是一種必然的現象,因為人在組織中會產生交互行為,彼此間就有了瞭解與認同,這些認同的關係乃自然而然的使人員結合成為團體,這就是非正式組織。
    B. 因此,非正式組織是由於人員的交互行為,所產生之認同關係所形成的結果,此一認同關係包括許多共同點,凡共同點愈多者,非正式的關係亦愈密切,例如:同學、同鄉、同宗、同好、同事、同個性等,此稱之為「六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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