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公共運輸系統

作者:陳少偉

都市之公共運輸系統


(一)都市客運之運具分類

依使用形態(Type of Usage),都市客運運具可分為以下幾類:

1.街道大眾運輸(屬C級路權):

(1)公共汽車(Bus)。

(2)有軌纜車(Cable Car):以雙軌間之纜線牽引,車輛本身並無動力。

(3)有軌電車(Streetcar/Tramway):電力牽引,於設置於街道上之軌道上行駛,與其他車輛混合行駛。

(4)無軌電車(Trolley Bus):以電力導線安置於行駛路線上,電車則沿電力導線之引導行駛,無需路軌。

2.捷運系統(屬A級路權):

(1)重軌捷運(Rail Rapid Transit, RRT):電力牽引之鐵路式列車,5至10節編成行駛於A級路權上,為捷運系統中最普遍、營運績效最好的交通工具。如臺北捷運系統文湖線以外各路線及高雄捷運系統皆屬重軌捷運系統。

(2)輕軌捷運(Light Rail Rapid Transit, LRRT):運量介於輕型鐵路與重軌捷運之間,行駛路權為A級之運輸工具。例如:臺北捷運文湖線。

(3)膠輪式捷運(Rubber-tired Rapid Transit, RTRT):以橡膠輪胎支承車體,行駛於混凝土軌道之捷運系統。

(4)單軌捷運(Monorail):列車跨坐或懸掛於單一軌道上之運輸系統。

(5)區域鐵路(Regional Rail, RGR/RR):以電力或柴油機車牽引,擁有A級或B級路權之運輸系統。相較其他捷運系統,區域鐵路之服務路線較長。例如:臺鐵的區間車。

3.半捷運系統:

(1)半捷運公車(Semirapid Bus):多屬A、B級路權:

A.    公車專用道(Bus Lane):於多線車道之道路上,劃定某車道,專供公車行駛。

B.    公車專用路(Bus Way):只供公車行駛(單線道或多線道)之道路。

(2)輕軌運輸系統(Light Rail Transit, LRT):為軌道運輸系統之一種,多屬B型路權,行控較傳統捷運系統進步,速率與運能較公車系統為高,通常採固定間距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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