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

作者:林一元

選擇權


選擇權


所謂的選擇權(Option),就是買入或賣出的權利,因此選擇權又分成買權(Call)以及賣權(Put)。與選擇權有關的幾個構成要素包括:
權利金(Premium)     
買權或賣權的價格
執行價格或履約價格(Striking Price)     
買賣契約中所記載之交易價格
標的物(Underlying Asset)     
透過選擇權進行交易之商品
市場價格(Market Price)     
相同交易標的物之當前市價
履約價值(Exercise Value)     
履行權利後所獲得的收益
權利期間     
權利的有效期間

何謂選擇權

1.定義
即買入或賣出的權利,因此又分成買權(Call)以及賣權(Put),無論何種權利,買方享有履約的權利,賣方只有接受買方要求之義務。選擇權的構成要素包括:
買權(Call Option)    在約定期間內,執行購買特定數量標的物之權利。
賣權(Put Option)    在約定期間內,執行出售特定數量標的物之權利。
權利金(Premium)    買權或賣權的價格。買方在購買選擇權契約時,必須支付給賣方的成本。無論買方是否執行權利,賣方皆不退還權利金。
執行價格或履約價格
(Striking Price or Exercise Price)    契約記載之標的物交易價格。
標的物
(Underlying Asset)    (1)透過選擇權契約交易之商品,如股票、股價指數、外幣、貴金屬、農產品。
(2)目前我國選擇權市場,標的物僅限金融商品。
市場價格(Market Price)    相同標的物之當前市價。
履約價值
(Exercise Value)    執行權利後所獲得的收益。
履約日期
(Expiration Date)    一般以九個月為一期,每三個月推出一契約,例如推出日期為3月、6月、9月、12月。
(1)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
只有在到期日當天才能履約(到期日前不得履約)。
(2)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
於到期日前的每一天,都可履約。
(3)亞式選擇權(Asian Option):
一般標準型選擇權是以履約當日的標的物市價為結算價,而亞式選擇權是以到期前一特定期間之標的物平均市價為結算價。
權利期間    即權利的有效期間。
2.影響選擇權價格(權利金)之因素:
到期期間(T)    到期期間越長,標的物價格就越有機會朝有利於自己的方向變動,故權利金越高。
執行價格(履約價格K)    (1)若執行價格較高,則執行價格與市場價格間之價差較小,使買權執行價值縮減。
(2)若執行價格較低,則執行價格與市場價格間之價差較大,使買權執行價值增加。
標的物市價(S)    (1)若相同商品之市價越高,代表標的物之市價高出執行價格越多,買權之執行價值越高,故買權價格越高標的物以履約價格買入,優於以市價買入。
(2)若相同商品之市價越低,代表標的物之市價高出執行價格越少,買權之執行價值越低,故買權價格越低標的物以履約價格買入,恐與市價買入相當。
利率(r)    以折現的角度而論:
(1)利率越高,標的物之執行價格現值越低,代表買入標的物之價格相對便宜,故對買權有利,買權之權利金會上升。
(2)利率越低,標的物之執行價格現值越高,代表買入標的物之價格相對昂貴,故對買權不利,買權之權利金會下降。
價格波動幅度(σ)    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越大,在損失已侷限於權利金的範圍下,獲利空間無限,對於買權與賣權均有利,兩者權利金均上升。
股利或標的資產孳息(d)    上市上櫃公司股票發放股利,股價必隨之除息除權,將使標的資產即股票市價S下跌,導致買權價格(買權權利金)下跌。


權利金的組成


選擇權之價格,就是權利金(P),而構成權利金的要件,又涵蓋內含價值和時間價值。換言之,權利金(P)=內含價值(IV)+時間價值(TV)。
內含價值(Intrinsic Value)
1.買權:
IV=MP-SP
其中:MP=標的物市價
SP=履約價格或執行價格
若MP<SP,則買權之買方可以不執行該權利,因此IV絕對不可能<0,故
(1)MP>SP時,IV=MP-SP
(2)MP≤SP時,IV=0
2.賣權:
IV=SP-MP
若MP>SP,則賣權之買方可以不執行該權利,因此IV絕對不可能<0,故
(1)MP>SP時,IV=0
(2)MP≤SP時,IV=MP-SP
時間價值(Time Value)
距到期期限越長,時間價值就越大,而於到期日當天,選擇權之時間價值TV=0。所以,即使是完全沒有內含價值的選擇權,在市場上還是會有人想買,這是因為只要選擇權未到期,其時間價值依然存在。


選擇權操作策略


無論買權或是賣權,都是可供交易的商品,因此,對於買權或賣權,都可以買入或賣出!所以,選擇權交易的基本類型,即所謂的"裸部位",不外乎4大種類:買入買權、賣出買權、買進賣權、賣出賣權。而在期貨與選擇權的交易中,Long就是「買」,Short就是「賣」。至於其他的操作策略,即從裸部位搭配其他交易模式所衍生之。


一、裸部位(Naked Position)

買入買權Long Call    1.預期標的物價格在未來會大漲。
2.最大獲利(MR):
只要未來標的物價格上漲越多,則在扣除權利金(P)成本之後,該買權交易之獲利也就越多,故買權之買方,享有無限大之獲利(MR=∞)。
3.最大損失(ML):
即使標的物未來價格下跌,該買權的權利人,可以選擇不執行買權,因此最大損失,僅為當初取得買權時,所支付之權利金。
賣出買權Short Call    1.預期標的物價格在未來會持平或小幅下跌。
2.最大獲利(MR):
賣出權利之後,所賺取的買權權利金,也是買權買方必須承擔的最大損失,故為相對的概念。
3.最大損失(ML):
只要未來標的物價格上漲越多,買權之買方,享有無限大之獲利。然而,買權的賣方與買方立場是相對的,當買方獲利無限時,代表賣方的損失無限(ML=∞)。
買入賣權Long Put    1.預期標的物價格在未來會大跌。
2.最大獲利(MR):
只要未來標的物價格下跌越多,則在扣除權利金(P)成本之後,該賣權交易之獲利也就越多,故賣權之買方,享有無限大之獲利(MR=∞)。
3.最大損失(ML):
即使標的物未來價格上漲,該賣權的權利人,可以選擇不執行賣權,因此最大損失,僅為當初取得賣權時,所支付之權利金。
賣出賣權Short Put    1.預期標的物價格在未來會小漲或開始反彈。
2.最大獲利(MR):
賣出賣權之後,所賺取的權利金,也是賣權的買方,所必須承擔的最大損失,此為相對的概念。
3.最大損失(ML):
只要未來標的物價格下跌越多,賣權之買方,享有無限大之獲利。相對的,在買方獲利無限時,代表賣方的損失無限(ML=∞)

二、避險部位(Hedge Position)

持有現貨部位的同時,亦搭配選擇權買賣的策略。
(一)保護性買權(Protective Call)
1.策略:放空現貨+買進買權。
2.目的:利用買權,規避現貨市價上漲之風險。
(二)保護性賣權(Protective Put)
1.策略:持有現貨+買進賣權。
2.目的:利用賣權,規避現貨部位下跌之風險。
(三)備對買權(Covered Call)
1.策略:持有現貨+賣出買權。
2.目的:證券商發行認購權證。
(四)備對買權(Covered Call)
1.策略:放空現貨+賣出賣權。
2.目的:證券商發行認售權證。

三、價差部位(Spread Position)

同一種選擇權中,到期日相同而履約價格不同,或履約價格相同而到期日不同的買權或賣權,合稱為選擇權系列。假使將同一種但不同系列的選擇權予以組合,稱之為價差策略(Spread),又可區分為垂直價差(同時買進及賣出到期日相同而履約價格不同的選擇權)與水平價差(同時買進及賣出履約價格相同而到期日不同的選擇權)。
(一)多頭垂直價差(Bullish Vertical Spread)
1.買權多頭(看多)價差
(1)策略:
買低履約價格的Call,賣高履約價格的Call。
(2)動機:
後勢看漲,願意承擔有限之風險。
若股價大於K2,則投資人將可獲利K2-K1,再扣除初始之投資成本後,便是多頭價差交易之最大利潤;若股價小於K1,則兩個買權都不會被執行,投資人之損失僅侷限在原來的投資成本,也是此交易策略之最大損失。因此,多頭價差交易的向下風險有限,利潤係發生在現貨價格上漲時。K1+(C1-C2)為損益兩平點,換言之,現貨價格必須從K1上漲到(C1-C2)的幅度後,才會開始出現獲利。
2.賣權多頭(看多)價差
(1)策略:
買低履約價格的Put,賣高履約價格的Put。
(2)動機:
後勢看漲,且願意承擔有限之風險。
損益兩平點為K2-(P2-P1),亦即股價最多只能從K2下跌(P2-P1)的幅度,才不會造成損失。K2為高履約價格之賣權,因此權利金會高於低履約價格的K1賣權,也就是P2>P1。
(二)空頭垂直價差(Bearish Vertical Spread)
1.買權空頭(看空)價差
(1)策略:買高履約價格的Call,賣低履約價格的Call。
(2)動機:後勢看跌,且欲賺取權利金。
賣出買權的權利金收入,大於買進買權的權利金支出,故在投資的初期,投資人可獲得權利金收入。當現貨市價大於K2時,買入買權將產生S- K2的履約價值,賣出買權將產生S- K1的損失,所以存在K2- K1的損失,若扣除期初之權利金收益,便會產生空頭價差之淨損失,而這也是最大的損失。若現貨價格小於K1,則二個買權之履約價值均為0,可賺取投資初期之權利金收入,這也是最大獲利。
2.賣權空頭(看空)價差
(1)策略:
買高履約價格的Put,賣低履約價格的Put。
(2)動機:
後勢看跌,且欲賺取權利金。
損益兩平點為K2(P2P1),亦即股價若從K2下跌之幅度大於(P2P1),就會造成損失。K2為高履約價格之賣權,因此權利金會高於低履約價格K1的賣權,也就是P2>P1。
(三)蝴蝶價差(Butterfly Spread)
由一個多頭價差及一個空頭價差交易所組成,即同時買進三種不同履約價格之選擇權。
1.多頭(看多)蝴蝶價差
(1)策略:
各買一高K與低K,另賣二個中間相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
預期標的物在選擇權到期日時不會有重大的價格變動。
2.空頭(看空)蝴蝶價差
(1)策略:
各賣一高K與低K,另買二個中間相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
預期標的物在選擇權到期日時會有較大的變動。
(四)兀鷹價差(Condor Spread)
1.多頭(看多)兀鷹價差
(1)策略:
各買一高K與低K,另賣二個中間不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
研判標的現貨價格在選擇權到期日時不會大漲或大跌(盤整格局)。
2.空頭(看空) 兀鷹價差
(1)策略:
各賣一高K與低K,另買二個中間不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
預期標的現貨價格會比盤整的波動幅度更大的小漲或小跌。

四、混合部位(Synthetic Position)

同時透過標的物相同之買權及賣權所建購之投資策略,又分為跨式部位與勒式部位以選擇權組合成現貨交易。
(一)跨式部位(Straddle)
1.多頭跨式部位(Long Straddle or Bottom Straddle)
(1)策略:
同時買進履約價格與到期日相同的買權與賣權。
(2)動機:
預期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劇烈,建立多頭跨式部位後,只要未來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即可獲利。
若未來現貨價格巨幅波動時,將產生獲利,但若未來現貨價格無太大波動者,將產生損失。而K-(C+P)與K+(C+P)為損益兩平點現貨價格必須上漲或下跌至權利金支岀(C+P)的幅度後,方可獲利。
2.空頭跨式部位(Short Straddle or Top Straddle)
(1)策略:
同時賣出履約價格與到期日相同的買權與賣權。
(2)動機:
預期未來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偏低,建立空頭跨式部位後,只要未來價格出現小幅波動,即可獲利。
未來現貨價格出現小幅波動時,將產生獲利,但未來現貨價格有巨幅波動者,將產生損失。而K(C+P)與K+(C+P)為損益兩平點,即現貨價格的波動範圍必須在(C+P)的幅度以內,才能獲利。
(二)勒式部位(Strangle)
同時買進(賣出)買權與賣權,且買權與賣權之標的物到期日相同,惟履約價格不同。分為多頭勒式部位與空頭勒式部位。
1.多頭勒式部位(Long Strangle or Bottom Strangle)
(1)策略:
同時買進到期日相同,但履約價格不同的買權與賣權,買權之履約價格高於賣權。
(2)動機:
預期未來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劇烈,於建立多頭勒式部位後,未來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即可獲利。與多頭跨式部位間最大之差異在於,多頭勒式部位若要產生獲利,則現貨價格波動之幅度,必須大於多頭跨式部位。若現貨價格波動不大,則多頭Strangle之下方風險較小。
2.空頭勒式部位(Short Strangle or Top Strangle)
(1)策略:
同時賣出到期日相同,但履約價格不同的買權與賣權且買權之履約價格高於賣權。
(2)動機:
預期未來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較小,於建立空頭勒式部位後,待未來價格出現小幅波動,即可獲利。
選擇權評價模式


賣買權平價模式(Put-Call Parity)


P+S=C+K/〖(1+r)〗^t 
P:賣權價格,S:現貨價格,C:買權價格,K:履約價格
r:無風險利率
二項選擇權評價模式
簡稱CRR法假設股價S經過一期之後(買權已到期,無時間價值,只有履約價值),有可能上漲u倍為Su,亦有可能下跌d倍為Sd,而買權履約價值或內含價值C=Max(S-K,0),因此在可能等於Su或Sd的情況下,履約價值也有可能上漲為Cu或下跌為Cd,而買權價值C為下一期Cu和Cd期望值之折現值。
最適避險比率
一個由股票與選擇權所構成的投資組合,其價值無論在股價上漲或下跌的情況下,均無變動,該投資組合可稱之為避險投資組合投資組合價值不產生任何變動,代表股票價值出現波動時,由選擇權來抵沖此波動,故以二項選擇權評價模式之買權而論,此避險投資組合之價值V,等於持有股票+賣出買權的操作,即:
V=S-mC
意即每投資一單位的股票S,可賣掉多少單位的買權C,m即為單位值。在二項選擇權評價模式中,S存在Su與Sd的可能,而C亦存在Cu與Cd的可能,因此,避險投資價值可表示成:
Vu=Su-mCu
Vd=Sd-mCd
又因投資組合為避險投資組合,故Vu=Vd,故:m=(Su-Sd)/(Cu-Cd)=(S(u-d))/(C(u-d))
Black-Scholes評價模式
簡稱B-S OPM,係透過物理學的熱傳導原理以及累積常態機率分配,推導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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