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業之分類

作者:夏進

運輸業之分類

運輸業依其經營型態及屬性,可區分為下列幾種:

1.公共運輸

供一般社會大眾使用,為國家公營事業,由政府制定各項法規來規範及服務,有固定路線、班次、場站設施等。由私人或計程車業者所經營的計程車亦屬於國家管制之營運項目,但不得稱為大眾運輸,因其乘客承載量無法提供大眾運輸系統般的高承載服務。

2.私人運輸

私人運輸指非提供給所有人使用,為私人或特定組織方能使用,服務範圍小、不對外開放。由於使用及所有權隸屬於私人或組織,因此政府無權規範,或以法令管制。

3.契約運輸

私人經營不對大眾開放之運輸事業。

4.專有運輸

專門提供私人或公司作特定用途使用,如礦業、林場等。

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管道為五大型態運輸,依其地域性質可區分為三種:城市運輸、城際運輸、國際運輸。由於水運及管道皆須透過其他運輸系統(如公路、鐵路、航空)進行轉運,故水運和管道在圖形的中央位置。

運輸業者服務之評估

指標(Indicator)是一種標準,代表評比、比較之用,也可代表一種服務條款、服務規定。運輸業之主要評估條件如下:

1.安全與便利:

運輸業首重安全性,無論是人或貨物,政府訂定運輸法規,為的就是以規範大眾運輸業來保障運輸安全。現代社會大眾對運輸工具通常要求手續簡便、班次密集、以及準點,具備上述條件才能使社會大眾廣於接受並樂於搭乘。

2.提供運輸之能力:

除了低誤差,對於尖峰時段的班次安排,應該規劃完整之運輸處理辦法,才能確實發揮營運績效(例如臺鐵之加班列車、區間列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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