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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汙染防治法之附則
農田水利會|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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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利益之追繳
農田水利會|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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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
農田水利會|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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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未於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
農田水利會|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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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之附論
農田水利會|2017/07/05
農田水利會執掌
作者:洪正、陳雲飛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規定之農田水利會任務內容如下:
(一)農田水利事業之
興辦、改善、保養及管理。
(二)農田水利事業災害
之預防及搶救事項。
(三)農田水利事業經費之籌措
及基金設立事項。
(四)農田水利事業效益
之研究及發展事項。
(五)農田水利事業配合政府推行
土地、農業、工業政策及農村建設事項。
(六)主管機關
依法交辦事項。
農田水利會組織
(一)依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規定,農田水利會之組織具有會員並設有會務委員會,並分設各項執行機構專責工務、管理、財務、總務、人事、主計、輔導、資訊等行政及管理事項。
農田水利灌溉管理事業
(一)農田水利會主要任務首推灌溉管理
在水資源開發日益困難下,農田水利會配合政府政策加強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及推廣設置省水管路灌溉設施,有效掌控各灌溉系統水源水量,作最適調配營運,並防止灌溉水源遭受污染。
(二)乾旱時期採行節水措施以濟不足
雨期善用水利設施及水田機能,將多餘河川逕流水灌滿田間,藉田間土壤滲透以補注地下水資源,並藉水田田梗所築空間蓄存雨水以調洪,促進水土資源調合利用及生態合諧,確保水土資源永續利用,維繫農業永續發展,其對地區之生態還境及生活環境提供直接與間接之機能與貢獻,兼具生產、生態及生活」等三生功能,受益對象除農民外,包括全體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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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