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主管機關

作者:陳弘儒/王曉瑜/陳雲飛

農會主管機關

依農會法之規定,農會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導、監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委會)組織圖

(一)主任委員

(二)副主任委員

(三)主任秘書

 1.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資訊中心

 2.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國際處、科技處、農田水利處、秘書室、人事室、會      計室、統計室、政風室

 3. 農糧署、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農業金融局

   (1)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事業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台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台東區農業改良場、茶葉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

中華民國基層農會組織系統圖

(一)會員代表大會

(最高權力機關)

(二)監事會(監察)

理事會(策劃)

(三)總幹事

(四)秘書

1. 農產品市場/加工廠廠、資訊室、輔導部門(省縣市農會)、信用部門(基層農會)、保險部門、供銷部門、會計部門、會務部門、推廣部

(五)農事

四健、家政務組、會員、農事小組、事業產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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