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運輸與公車捷運之差異

作者:陳少偉

輕軌運輸與公車捷運之差異


在具備相同運能且服務水準相當的前提下,輕軌捷運與公車捷運之差異說明如下:

1.舒適性:

公車捷運車輛之懸吊系統,其隔/減震效果低於捷運車輛之懸吊系統,國際上均公認公車捷運之舒適度低於以鋼軌鋼輪系統為主之輕軌運輸系統。

2.都會區交通衝擊

(1)輕軌運輸車輛

一般長度約為30公尺長,載客量約為250人,並可雙車以上聯結營運;公車捷運車輛一般長度約18公尺長,載客量約為150人,僅能以單車營運。

(2)輕軌運輸系統

若以雙車聯掛營運,單方向每小時需發10班車,即每6分鐘1班列車。每一橫交路口,以輕軌雙向營運計算,平均約每3分鐘即通過1班輕軌電車;若以公車捷運營運,則單方向每小時需發34班車,即每1.8分鐘1班車。相對每一橫交路口,若以公車捷運雙向營運,平均約每0.9分鐘即通過1班車。

(3)兩系統

在提供相同的運能與號誌優先之條件下,公車捷運系統將因每 0.9 分鐘就有一班車通過橫交路口,勢必嚴重影響都會區之道路車流。惟若因此將公車捷運之號誌優先取消,將降低公車捷運之營運車行速度,大大降低公車捷運相對於其他運具之競爭力,淪為另一個沒有競爭力之大眾運輸系統。

3.環境考量(噪音、空氣污染)

(1)輕軌運輸系統

於營運時雖有集電弓之摩擦音與鋼輪和軌道間之輪軌音,但因其驅動系統係以馬達驅動,相較於公車捷運車輛之驅動系統,整體而言,輕軌車輛之噪音較低,而且,於相同運量之條件下,公車捷運之發車密度較高,噪音之持續干擾較大。

(2)另外,公車捷運車輛

不論採汽油或柴油引擎驅動系統,均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污染;反之,輕軌運輸車輛因採電力驅動系統,無廢氣排放,不會增加都會區之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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