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運輸 車輛設施設備

作者:陳少偉

軌道運輸 車輛設施設備

包括機車、其他車輛設備以及動力分散式的電聯車等。

(一)機車:

一般通稱「火車頭」、「機關車」,為動力集中式列車之動力來源,以驅動方式區分可分為下列幾種:

1.蒸汽機車

原動機使用蒸汽機(鍋爐)之內燃機車。

2.柴液機車

原動機使用柴油機之內燃機車。以柴油機透過液體變速機,直接將動力傳輸至車軸,驅動車輛行駛。

3.柴電機車

原動機使用柴油機之內燃機車。以柴油機驅動發電機,供應電動機所需電力,將動力傳輸至車軸,驅動車輛行駛。

4.電力機車

原動機使用電動機之機車。接受車外電源,電動機將動力傳輸至車軸,驅動車輛行駛。所接受電源為直流者,為直流電力機車(dc electric locomotive);電源為交流者,為交流電力機車(ac electric locomotive);可運轉於交、直流電源區間者,為交直流電力機車(ac-dc dual system electric locomotive)。

(二)無動力車輛

1.客車。

2.貨車。

3.工程車。

(三)電聯車(Electric Multiple Unit, EMU)

為電力驅動之動力分散式列車,較動力集中式列車擁有更優異的加、減速性能,並且車身重量分布較平均,對於鐵軌的損耗程度較低。

電聯車的優缺點比較:

1.優點

(1)列車兩端皆有駕駛室,省卻調車時間,安全性較高。
(2)動力效率高,每組路輪皆具有動力且車重平均分散,特別在斜坡地形更能展現其優異的動力。
(3)營運成本較柴油車輛低,維修費用亦較低。
(4)有較多的發動機,再生制動(動能的轉化及儲存)能力良好,適用於車站數量較多停靠較頻繁的通勤鐵路。
(5)動力分散式車輛每車軸的載重較輕,對於路軌黏著力的要求較低,選用電聯車的高速鐵路,其線型及路軌的需求亦較低。

2.缺點

(1)調度不靈活,電聯車編組內各車廂均有其特定功能,編組調度上不如可自由編組的動力集中式車輛靈活。
(2)鐵路必須電氣化,投資之建造成本較其他動力車輛高,不適宜低運量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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