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運輸運價定訂

作者:陳少偉

軌道運輸運價定訂

(一)定價理論

運價訂定之理論,主要分為下列幾種:

1.利潤最大訂價法:

係指將運價(P)定在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P=MC=MR),獲得最大利潤。依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的原則決定公用事業的價格,將侵害消費者的利益,並導致經濟資源的錯誤分配。故一般公用事業不採用此種定價法。

2.巴摩爾定價法:

美國巴摩爾教授(Baumol)所提出,認為價格定於在獲得起碼利潤下,求得最大銷售量。此法較符合運輸業服務大眾之目標。

3.邊際成本定價法:

係指將運價(P)定在平均收益等於邊際成本之數量對應的邊際成本值,亦即價格等於邊際成本(P=MC=AR);此時社會福利為最大,但獨占事業因經濟規模呈平均成本下降趨勢,而造成邊際成本低於平均成本,有可能使運輸事業產生虧損現象而無法永續經營。一般完全競爭市場多採此種定價法。

4.平均成本定價法:

係指將運價(P)定在平均收益等於平均成本之數量上的平均成本值(P=AC=AR),亦稱充分成本訂價法。

5.成本加成定價法:

在平均成本之上,加上一定的百分比作為利潤,所定之價格。

6.雷姆西(次佳)定價理論:

在最優(最大利潤或福利最大化)定價無法實行的情況下,此法係利潤最大訂價法和邊際成本定價法的折衷,根據產品的需求彈性定價;價格彈性愈大,與邊際成本定價的差異愈小;反之價格彈性愈小,與邊際成本定價的差距愈大。

7.差別定價法:

同一種商品或服務以兩種以上的價格來販售,對需求彈性不同的乘客收取不同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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