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之號訊
作者:陳少偉號訊
(一)意義
指示運轉工作人員、相互表達,號訊指表示藉由形、音、色來傳達訊息的一種名稱。
(二)種類
一般分為下列幾種:
1.出發訊號
站長通知駕駛人的號訊,通知可以出發的訊號。
2.推進訊號
在列車運轉的時候,車長向駕駛員顯示的訊號。
3.汽笛訊號
表達運轉及警告危險的訊號。
4.調車訊號
調車員告知駕駛員調車方法所顯示出的訊號。
5.轉轍訊號
轉轍工向調車員顯示轉轍器狀態的訊號。
6.禁動訊號
禁止其移動的訊號,在列車檢查時。
7.氣軔試驗訊號
檢車員進行氣軔試驗時向駕駛員顯示的訊號,在列車編組完成時。
(三)使用時機
1.列車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應鳴放規定之號訊:
(1)軌距七百六十二公厘之鐵路列車開始運轉時:適度汽笛一聲。
(2)警告危險時:短急汽笛數聲。
(3)通知接近時:長緩汽笛一聲。
(4)發生緊急事故時:短急汽笛數聲,長緩汽笛一聲。
2.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應依號訊顯示之:
(1)使列車由站開車時。
(2)為處理旅客貨物指示列車停車位置時。
(3)值乘於推進運轉列車最前端車輛之人員,對操縱動力車之人員作運轉上必要之聯絡時。
(4)禁止移動檢查修理之車輛時。
(5)辦理號誌機或顯示調車號訊之人員與辦理轉轍器之人員間聯絡有關事宜時。
(6)試驗列車貫通氣軔機時。
平交道
(一)意義
平交道是鐵路與公路交叉路段為維護列車安全通過而設置之設備。只有鐵路有平交道的設置,平交道是為了提醒往來之車輛交通安全而設置,確保鐵路、公路暢通,並防止平交道意外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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