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建築設計應符合以下三種層次的辨識需求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車站建築設計應符合以下三種層次的辨識需求

(1)系統辨識

使乘客易於辨識及區分捷運系統與其他運輸設施。

(2)路線辨識

使乘客易於辨識及區分捷運系統之個別路線。

(3)車站辨識

使乘客易於辨識及區分捷運系統之個別車站。

車站內供乘客使用之公共區

由地板裝修面至天花板之淨空高度以3m以上為原則,而至任何懸吊物下方之最小高度應為2.5m以上,但有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車站內應設置

引導乘客之標誌、標示,除明顯易見外,並應與室內建築裝修相互調和。

車站內隔間牆之設計應考慮下列因素:

(1)結構安全上

應考慮承受風力載重,以及須固定於隔間上之裝置與設備。

(2)隔音需求。

(3)防火區劃。

乘客動線

應儘量單純而直接且應設計為導引右行為原則。惟為應儘量減少動線交叉及變換方向頻繁的情況者,不在此限。

公共區應

儘可能規劃為開敞空間,以便利乘客行進動線之流暢及站務人員之管理。

為便利民眾搭乘捷運

車站設計應考慮下列需求:

(1)最短之進出

月台移動距離及不同路線間之轉乘距離。

(2)提供有關

車站與鄰近周邊街道與地標方位、站內相關動線之資訊。

(3)視轉乘需要

提供乘客查詢國內與國際航空站班機到離資訊、國道即時路況、城際運輸客運班表、票價及搭乘地點等資訊。

臺北捷運路網由數個L型路線環環相扣,L型路網的轉乘站點多,能夠稀釋放射狀路網單一轉乘站的巨大負荷,旅客可多點選擇轉乘車站,且大多數旅客只需經過一次轉乘,即可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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