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特性

作者:林O元

財務會計特性

財報編製之基本假設

一、應計基礎(Accrual Basis)

1.以「實際交易之發生」作為入帳之標準。
2.不論是否收付現金,收益於實現時認列,費損於發生時承認。

二、繼續經營假設(Going-Concern Assumption)

1.從會計的角度而言,必須假設公司企業會永續經營,如此製作財務報表才具意義。
2.當企業經營能力有重大疑慮時,則應予以揭露。

財務報表之品質特性

一、可瞭解性

財務資訊易被使用者瞭解,則有助於提升資訊的有用性,所以財務資訊應清楚地分類、表達,讓使用者能夠充分瞭解會計資訊真正表達的內容。

二、攸關性

與決策有關,具有改變決策之能力。財務資訊必須與使用者之需求攸關。具備攸關性的資訊可幫助使用者評估過去、現在或未來之事項。
 財務資訊必須能有效地幫助使用者評估過去、現在,以及未來的可能結果。
1.預測價值:
利用過去資訊能幫助決策者預測未來事項的可能結果。
2.回饋價值:
資訊能使決策者確認過去所做決策之合理性及正確性。
3.重要性:
當一項會計資訊被遺漏或錯誤表達時,可能影響使用者的決策,故會計資訊具有重要性。財報的重要項目應單獨表達,非重要項目之金額則彙總表達,然仍需視相對重要性,於附註中單獨揭露。

三、可靠性

資訊無重大錯誤或偏差,且已完整忠實表達時,代表該資訊具備可靠性。
1.忠實表達:
指財務報導或交易事項須完全一致,讓使用者可透過財務資訊來了解事實。
2.實質重於形式:
當交易事項之經濟實質與其法律形式不一致時,應依經濟實質處理之。
3.完整性:
完整地描述應讓使用者了解財務現況所需之一切資訊,包括必要之敘述及解釋。在重大性及成本效益限制下,為達公允表達目的,資訊均應完整提供。
4.中立性:
係指在財務資訊之選擇及表達上無偏差。
5.可驗證性(審慎性):
確保會計人員無偏差地使用所選擇的方法,讓使用者能確信財務資訊係忠實表述經濟現象,並可透過直接或間接驗證。

四、比較性

不同企業同一期間財務報表對相同交易事件之影響,以及同一企業不同期間財務報表對相同交易事件之影響,均應以相同的方法衡量與表達,以方便使用者比較。

攸關性與可靠性資訊的使用限制

一、時效性

資訊應在喪失影響決策效力前,提供給決策人。

二、成本與效益之權衡

資訊所產生之效益應大於提供該資訊所需之成本,才值得提供。

三、品質特性間之權衡

實務上,往往需要權衡各種資訊品質特性,以獲得適當之均衡,並達到財務報表之目的。

財務報表之基本原則

一、穩健保守原則

1.在評估資產損益時,若有二種以上的方法或金額可供選擇,則會計人員應選擇對本期淨資產及淨純益較不利的方法或金額,以避免企業對其經營績效,做過度樂觀之解讀,有助於企業以較審慎的態度來經營。
2.穩健原則之範例:
(1)企業存貨以成本市價孰低法進行評價。
(2)企業將發展支出於當期即認列為費用。

二、歷史成本原則

1.意義:
(1)會計交易以交易發生時的價格作為入帳基礎,此即「成本」的概念。一旦入帳後,成本即不再任意變動,故又稱為「歷史成本原則」。
(2)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前,一切「合理」且「必要」之支出,皆列為成本。
2.特性:
(1)以資產取得為例,以實際成交價格入帳,成本=買價+附加費用。
(2)歷史成本具有「客觀性」及「可驗證性」。
(3)成本須以「現值」入帳,例如以票據購置固定資產、融資租賃認列租賃資產等。

三、收益認列原則

會計上決定「何時認列收益」之指導原則。
1.企業已賺得:
企業已銷售或已提供勞務,且已完全投入相對所需之成本。
2.獲利已實現或可實現:
(1)已實現:
銷售之產品已可轉換為現金或現金請求權。
(2)可實現:
銷售之產品雖目前尚無法轉換為現金或現金請求權,但未來亦不至於出現重大損失。

四、配合原則

即「收入與與費用」配合原則,為了賺得某筆收入所伴隨的費用,必須與收入在同一期間內認列。
 費用應與收入配合認列!

五、充分揭露原則

企業財務狀況及營業成果相關之資訊,必須完整而正確揭露並充分表達,可透過主要報表、附表、附註等方式揭露。然而,附註只是用來補充財務報表本身的不足,並非用來修正財務報表本身所存在的錯誤。

六、重要性原則

1.若某會計資訊之正確與否,足以影響使用者之決策時,則該資訊具重要性。
2.對於不具重要性之會計事項,可作「權宜」處理,毋須嚴格遵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

七、成本效益原則

任何一項財務決策,都必須以「效益大於成本」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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