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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空纜車之遺失物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1.旅客在纜車車站、車廂內拾得之遺失物
應交由纜車車站詢問處點驗處理,本公司將附收執聯單由拾得之旅客收執。纜車車站、車廂以外之遺失物,由拾得人自行交由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2.旅客遺失物品時
可至纜車車站詢問處由站務人員代為協尋。
3.旅客認領遺失物時須能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
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則須持有認領人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
4.本公司依規定處理遺失物
不負遺失物損害賠償責任。
其他
1.旅客乘坐纜車前
應衡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酒醉、患有心臟血管疾病、高血壓、懼高症或身體不適者等,禁止搭乘纜車。
2.旅客於乘車途中發生病痛不適
可立即通知本公司人員代為通知醫療單位進行救護。身心障礙旅客可通知本公司人員協助,或使用輔具循無障礙動線通行。
3.搭乘纜車人潮眾多時
站務人員依現場狀況執行旅客共乘車廂或抽取號碼牌機制。為節省現場排隊時間,旅客可利用貓空纜車預約系統搭乘(http://web.metro.taipei/c/gondola/booking/)。
4.違反本須知規定者
本公司得拒絕運送,若有影響公共安全者,報請警察機關處理,其未乘車區間之票價,不予退還。
5.旅客如須諮詢或反映意見
本公司客服專線電話為02-218-12345,電子信箱為email@metro.taipei
悠遊卡相關問題可逕向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反映,電話為0800-02-8880,電子信箱為service@easycard.com.tw
6.本須知自公告日起生效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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