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之定義

作者:陳偉隆、龍玉雲

解說之定義

解說之定義

1.依據Mahaffey的定義,解說是溝通人與其環境之間概念的過程或活動,用以啟發人對環境之知識與瞭解,以及其環境中所扮演之角色。
2.依據Freeman Tilden六大解說原則的內容,解說是一種結合多種人文科學的藝術。
3.解說是一種遊客服務,解說服務主要是使遊客在進入觀光景點範圍中,藉由人員及各種設施及媒體(如解說牌、視聽媒體、印刷品、展示、解說步道、網路等)之解說,啟發遊客對於大自生態環境與重要文化資產之認知與了解。
4.解說是一種提供資訊、引導、教育、遊樂、宣傳、靈感啟發等六種服務的綜合說明。
5.解說是一種教育性活動,但與教育不同,因為教育偏重在教導,而解說則側重啟發。

解說導覽之功能

旅遊強調人與環境間的倫理相處關係,透過解說,以引導遊客主動學習、體驗觀光資源之美、瞭解生態的重要性,並以負責任的態度、行為與回饋行為,來保護生態與觀光資源,以達到兼顧旅遊、保育、與地方發展三贏的局面。

解說的三要素

解說需要有解說員(即解說之媒體)、遊客(即解說之對象)與可供解說之事物(即解說之環境)等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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