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政治經濟學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國際政治理論
一般行政|2017/09/14
行政訴訟之再審-其他得提起再審的事由
作者:李由行政訴訟之再審-其他得提起再審的事由
1. 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經司法院大法官依當事人之聲請解釋為牴觸憲法者,其聲請人亦得
提起再審之訴 (§273Ⅱ)。
2. 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款情形,以宣告有罪之判決已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
為限,得提起再審之訴 (§273Ⅲ)。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