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之當事人-無行政程序能力人與參加人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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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之當事人-無行政程序能力人與參加人

行政程序之當事人-無行政程序能力人與參加人

(一) 無行政程序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政程序行為。(行政程序法§22II)

(二) 參加人

因程序之進行將影響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行政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通知其參加為當事人。
(行政程序法§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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