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法總論之大法官解釋所建構訴訟權的內涵

作者:李由

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行政救濟法總論之大法官解釋所建構訴訟權的內涵

行政救濟法總論之大法官解釋所建構訴訟權的內涵

在現行法規範下可透過請願、訴願、行政訴訟等方式。大法官對於訴訟權之內涵也作成相當多的解釋。
大法官解釋對於訴訟權實質內涵可歸納出以下三項:

1. 請求法院判決之權利

2. 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3. 即時有效之救濟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