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學典範–亨利之五大典範

作者: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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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學典範–亨利之五大典範

亨利(N. Henry)將行政學的發展區分為五個時期,稱之為五大典範,分述如下:

 

(一)典範一時期: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

1.時間:1900年~1926年。

2.典例範本:

(1)古德諾(F.J. Goodnow)之「政治與行政」(1900)。

(2)懷特(L.D. White)之「公共行政研究導論」(1926)。

3.主題:
強調政治與行政分開,前者是政策制定,後者乃政策執行,兩者應嚴格區分。

(二)典範二時期:建立行政原則時期

1.時間:1927年~1937年。

2.典例範本:
古立克(Gulick)、尤偉克(Urwick)之「行政科學論文集」(1937)

3.主題:
建立放諸四海皆準之行政原則,以達成組織的目標。

(三)典範三時期:行政學即「政治科學」時期

1.時間:1950年~1970年。

2.典例範本:
高斯(J.M. Gaus)的「公共行政理論趨勢」為代表。

3.主題:

(1)行政學已非一門獨立學科,而是政治學的同義語,是政治學的重點興趣範圍。結果造成行政學成為政治研究中之「次等公民」。

(2)將研究主題聚焦在「個案研究」與「比較行政」。

(四)典範四時期:行政學即「管理學」時期

1.時間:1956年~1970年。

2.典例範本:

(1)韓德森(Handerson)之「當代美國公共行政綜論」。

(2)馬奇(J.G. March)之「組織手冊」。

(3)湯普遜(J.D. Thompson)之「行動中的組織」。

3.主題:
強調以管理科學及量化的方法從事公共事務的研究。

(五)典範五時期:行政學即「公共行政學」時期

1.時間:1970年以後迄今。

2.典例範本:
1970年「全國公共事務與行政學聯盟」(NASPAA)成立,代表公共行政學獨立自主的發展階段。

3.主題:
強調行政學應尋求獨立自主,並發展本身的專業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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