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倫理之悖離行政倫理的議題-說謊、欺瞞與溝通扭曲

作者:唐恩

行政倫理之悖離行政倫理的議題-說謊、欺瞞與溝通扭曲

行政倫理之悖離行政倫理的議題-說謊、欺瞞與溝通扭曲

  1. 所謂說謊是指未能道出事實的全部真相,而欺瞞則是施以有意的矇騙。兩者主要區別在於,行為者是否有意誤導對方,如果無意,則為說謊;如果有意,則為欺瞞。
  2. 當代溝通理論大師哈伯瑪斯(J. Habermas)在建構其「理想的言談情境」時,即認為一套實用的溝通典則應建立在四個基礎上,若違反這四個典則,即可能形成溝通扭曲,而充斥著謊言與詐欺。這四個原則是:
    (1) 可理解性:即言談內容避免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或文字。
    (2) 真實性:即言談內容合乎事實的真相。
    (3) 真誠性:即提出善意的表達,而不是有意操弄或誤導。
    (4) 正當性:即言談內容能夠符合聽者所依循之規範。

【三民輔考-行政學完全攻略】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