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體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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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體

行政主體

行政主體即公法上權利義務之主體,具有獨立之法人格,概念上等同於公法人。

行政主體為公法人

1.行政主體皆為公法上擬制的法人。
2.行政主體既為法人,本身並無行為能力。因此需要行政機關代為意思表示,並對外作為。然而公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卻仍然是歸屬於行政主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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