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立之概念意涵-空大版的界定

作者:唐恩

行政中立之概念意涵-空大版的界定

行政中立之概念意涵-空大版的界定

行政中立之意涵,必須從兩個層面配合考量方為周延:

1. 就「行政系統」來看:
所謂行政中立,是指行政系統中的事務官對於政治事務保持超然之地位,換言之,應指「文官(公務人員)不參與政黨政治,不受政治因素之影響,更不介入政治活動及政爭。進而免受政黨及政治之干預或壓迫,以圖文官身分、地位及工作之保障,不受長官源於政治考量之歧視、排擠或迫害。」

2. 就「公務人員個人層次」來看:
公務人員個人在行政過程中,應盡何責任、持何立場、態度,及角色才合行政中立之作為要求,區分四點說明如下:
(1) 就責任言:
公務人員應盡忠職守推動貫徹由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即凡由執政者經合法程序所確立之政策,就應盡心盡力使其落實,謀求福國利民。
(2) 就立場言:
公務人員在處理公務上,其立場應超然、客觀、公正,一視同仁,無所偏愛或偏惡。
(3) 就態度言:
公務人員在執行法律或政務官所定政策,應採取同一標準,公平對待任何個人、團體或黨派,而無所倚重倚輕之別。
(4) 就角色言:
公務人員不介入政治紛爭,只盡心盡力為國民服務,即本著他們所擁有的專門知識、技術與經驗,於政務主管擬訂政策時,提供協助;於政務主管無政策意見時,依自身之專業意見執行政務,並建議因應新發生問題的政策方案;同時就所主管之業務,注意民意而作適當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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