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之重要規定-名詞定義:公開口述、公開播送與公開上映

作者:洪正test

著作權法之重要規定-名詞定義:公開口述、公開播送與公開上映

著作權法之重要規定-名詞定義:公開口述、公開播送與公開上映

1. 公開口述

指以言詞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2. 公開播送

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3. 公開上映

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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