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析與評價

作者:三民輔考名師

股票分析與評價

公司經營權—股票
   

普通股

股東出錢,購入公司所有權的書面證明,持有股票的股東,即公司的所有權人,可享以下權利:
公司之經營權    
於股東會上,普通股股東可行使表決權,參與公司決策的制定,並推選或被選為董事及監察人。若股東欲委由他人參與股東大會投票,可透過委託書(Proxy)委請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並行使委託書上的授權事項。由於市場派與公司派人士都希望取得對公司之控制權,因此雙方會積極地徵求委託書,形成委託書爭奪戰(Proxy Battle)。
優先認股的權利(Preemptive Right)    公司若有資金需求,須對外發行新股時,則普通股股東可優先依持股比重,認購新股。由於認股的數量,完全以原持股比例決定,因此對股東的盈餘及資產分配權,或是表決權大小,均無任何影響。
經營績效的承擔    
1.財產分配權:
當公司面臨清算時,財產之求償順位為債權人、特別別股東,最後為普通股股東。因此,公司財產須先償還給債權人以及特別股股東後,剩餘的部分再依據持股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若公司財產無法完全支付給債權人及特別股股東時,則普通股股東將無法分得任何財產。
2.盈餘分配權:
公司年度盈餘,扣除稅賦以及提撥公積後,未經由股東大會決議保留的剩餘盈餘,應以股利形式分配給股東。惟須注意:
(1)未發放之股利,不屬於公司負債:
除非是特別股,否則公司對一般普通股,並不負發放股利之義務,所以公司不會因未發放之股利而破產。
(2)股利不得抵稅:
公司發放出去之股利,屬盈餘分配,非財務費用,因此盈餘之發放,係以稅後淨利發放股利。
(3)股東可扣抵所得稅:
我國實施兩稅合一,股東收到股利,得以公司已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進行扣抵。

特別股

公司對外籌資,必先仔細評估,到底是舉債,還是發行股票比較可行。若要舉債,無論到時公司賺了多少盈餘,都只須付固定利息給債權人,剩下的盈餘,就全為公司所有。然而,過度舉債,會使財務風險提高債台高築絕非好事一件。若發行股票,雖財務風險較低,沒有還債壓力,但公司賺得的盈餘,必須從中提撥部分比例,分配給股東,且發行新股造成流通在外股數增加,恐導致每股盈餘減少,使市場人士對公司績效表現,產生負面解讀,造成股價下跌,這不是公司經營者及股東所樂見。因此,公司便發行一種介於公司債與普通股之間的權益證券,就是特別股。特別股具備以下特色:
非參加與參加特別股    
除領取約定股利外,無權再參加其他盈餘的分配,此為<非參加特別股>;反之,除約定股利外,尚可參與普通股之盈餘分配者,則為<參加特別股>。
非累積與累積特別股    
若公司盈餘不足以發放特別股股利,則特別股股東便不得要求未來補發積欠的股利,此為<非累積特別股>;反之,若特別股股東與公司約定在未來特定年度內,即使盈餘不足以支付特別股股利,公司也會在未來盈餘改善後,將積欠的股利,發放給特別股股東,此為<累積特別股>。
無表決權與有表決權    
在股東會針對特定議題進行表決時,特別股股東均無任何主張的權利,此為<無表決權特別股>。若能與普通股股東一起進行表決者,則為<有表決權特別股>。
不可贖回與可贖回特別股    在發行特別股時,公司不可能讓特別股的股東佔盡所有便宜,因此發行了<可贖回特別股>,意即特別股在發行數年後,公司能隨時依據先前約定的價格,從股東的手上,買回特別股。相對的,對於<不可贖回特別股>的股東,公司就不能執行這樣的權利!
企業發行股票之考量
發行普通股之優缺點    
1.優點:
(1)無特定到期日,故無還款壓力。
(2)無須負擔舉債利息,只有在公司有盈餘時,才從中提撥股利,分配給股東,但發放股利並非公司之義務,公司無法以發放股利金額抵稅。
(3)若普通股權益比重越高,代表公司資本結構越佳,財務問題之風險亦越低。
2.缺點:
(1)發行新股,使流通在外股數增加,導致每股盈餘稀釋,且容易使控制權外流。
(2)股利無法以費用項抵稅。
(3)發行普通股之資金成本,往往高於負債與特別股。
發行特別股之優缺點    1.優點:
(1)無特定到期日,無償債基金之規定,故較無限金流量的問題。
(2)公司無法支付特別股股利時,不會因而破產。
(3)避免新股東分食公司盈餘(非參加特別股)或參與爭奪控制權(無表決權特別股)。
2.缺點:
(1)特別股之資金成本往往高於舉債。
(2)特別股股利無法以費用抵稅(同普通股)。


股價之評估
   

不同價值之特性

普通股面值    
又稱為面額(Par Value,Face Value)股票每股之票面金額。在台灣,股票之每股面值為10元,每張股票1,000股,不足1,000股者稱為零股(Odd Stock)。
普通股帳面價值    即股東權益之帳面價值(Book Value,Carrying Value),也就是公司的淨值,或者為普通股股東權益。將普通股股東權益除以流通在外股數,則為每股淨值,或每股帳面價值。
普通股市價    
透過市場供需決定。市價主要取決於市場對公司營運表現之評估。
清算價值與重置成本    
將公司所有的資產全數出售,且償還負債後之剩餘價值,可視為公司合理股價之下限。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為重新購置相同條件之資產,所必須付出的成本,可與市價進行比較
市價與重置成本之比率,稱之為Q比率。
股票價值之評估
報酬率之基本概念
股利分配收益:
股利分為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現金股利是公司直接將盈餘,以現金分配給股東,股票股利則是公司配發股票給股東。
資本利得:
即股票賣出時的價格,高於買入成本價的差額買低賣高為賺取資本利得的方法。
報酬率:
投資總報酬=股利+資本利得(或資本利損)
投資報酬率=[股利+資本利得(或資本利損)]/投資成本
固定股利模型(股利零成長)
若銀行定存概念中的固定年利率,套用在股票上,利率就成了股東的必要報酬率,簡稱折現率,以K表示。公司發放固定股利,就等同於銀行定存的固定利息,以D來代表。所以,股票的合理價格,就是以D/K計算,以P代表股價
P=D/K
P:股價
D:固定股利(零成長)
K:折現率(必要報酬率)
由於特別股股利,為固定股利,因此固定股利模型,可套用在特別股合理價值的評估。
K即為CAPM中的E(Ri),因此K可用CAPM求算。
股利固定成長模型(高登模式Gordon)
有些公司願意讓股東在下一年度賺更多的股利,此時公司便決定下一年度增加股利發放的幅度,這個幅度就是股利的成長率g。若股利依照特定的成長率增加,則股利成長率亦會影響股票合理價格的評估:
P=(D_0 (1+g))/(k-g)=D_1/(k-g)
P:股價
D0:本年度股利
D1:下年度股利
K:折現率(必要報酬率)
K>g
算式的原本樣貌為:
K=D_1/P  + g
即股東的必要報酬率,等於股利報酬率再加上資本利得收益率(成長率)!
成長率的評估
g=ROE × b
=ROE × (1-d)
=ROE × (1-D/E)
其中d=D/E——股利發放率(每股股利發放金額,佔每股盈餘的比重)
g:盈餘成長率(股利成長率)
ROE:股東權益報酬率
1-d:盈餘保留率b(公司自行保留不對外發放之盈餘,佔每股盈餘的比重)
(每股盈餘-每股股利)/每股盈餘
本益比評價模式
股票目前的每股市價或每股本錢,與每股盈餘間的比率。
本益比= 每股市價/每股盈餘
股票的每股市價,便可從每股盈餘以及本益比推算出來,即:
每股市價=本益比 × 每股盈餘
市價淨值比推算
所謂淨值,就是股東權益的價值,將這個價值除以流通在外股數,可求得每股淨值。
市價淨值比(P/B)=每股市價/每股淨值=每股市價/每股股東權益
=每股市價/每股盈餘×每股盈餘/每股淨值
=本益比×每股盈餘/每股淨值
市價營收比推算
營收為營業收入的簡稱。在評斷公司的營收高低時,都會以銷貨淨額為評斷標準。
市價營收比= 每股市價/每股銷貨淨額
股利成長模型與本益比的運用
本益比= 每股市價/每股盈餘=P/E=(D/(K-g))/E
=((d×E)/(K-g))/E=d/(K-g)
九、成長型與價值型股票
成長型    未來成長空間或發展潛力頗高的類股,該公司之盈餘,主要用來進行成長性的投資,導致現金股利之發放偏低,但市場上對於該公司發展前景的預期,為帶動股價走勢的主因,故該類股票之市價,高於其他成長潛力較低的類股,使得本益比較高。所以,現金股利發放率較低,股價比其他類股高之下,「資本利得」就成了主要報酬來源。簡單說,具備以下特色:
1.受市場預期的影響大,使股價波動幅度高,投資風險提高。
2.股價偏高,本益比及市價淨值比亦高。
3.現金股利發放少,故保留盈餘率高,盈餘成長率亦高。
價值型    發展規模及成長空間,已趨於成熟且固定的類股,成長潛力較為有限,市場上對該類股未來的股價表現,不會有太高的預期,故股價相對平穩,波動幅度較小,本益比較低。由於進行成長性投資的機會較低,因此用以進行投資活動的金額較少,現金股利發放金額較多,使股利發放率較高,「現金股利」成了主要報酬來源。簡單說,具備以下特色:
1.股價波動幅度小,投資風險較低,適合保守穩健的投資人。
2.股價平穩,使本益比低,市價相當於淨值。
所以,當景氣佳,股市呈多頭走勢,可偏重在成長型股票;反之,當景氣由盛轉衰時,應投資價值型股票。
存託憑證
存託憑證的原名為Depositary Receipts,簡稱為DR,第一個字意思是「保管人」或「受託人」,第二個字意思是「收據」或「回條」,整個名詞可以解釋為—外國公司於本國發行股票前,以本國存託機構為受託人,將欲發行的股份,轉交予受託人,由受託人進行信託保管,同時由受託人開立收據給該公司,其所開立的收據,就叫做<存託憑證>,惟該憑證係存放於存託機構。此憑證的權利角色,等同於本國其他股票。存託憑證的種類,大致可做下列區分:
依發行區域分
海外存託憑證
指本國公司委託海外當地國之存託機構,發行表彰股票的有價證券憑證。如台積電、聯電,以及友達等公司,均於美國發行存託憑證。
依據發行所在地區的不同,又可區分為美國存託憑證ADR、全球存託憑證GDR,以及歐洲存託憑證EDR等。
台灣存託憑證
指外國公司委託本國之存託機構,發行表彰股票的有價證券憑證,其證交稅率為<千分之一>。如<福雷電>便屬台灣存託憑證。
依發行方式分
公司參與型
發行公司與存託機構共同簽訂存託契約發行。
非公司參與型
公司並不參與憑證的發行,而是僅由存託機構負責發行。
TDR交易制度
上市規定
TDR於台灣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上市,應符合下列條件,且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
上市單位數:2,000萬個單位以上或發行總市值不低於<三億元>以上。
外國發行人依據所屬國法律發行之記名股票或表彰其股票之有價證券已於金管會核定之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市場之一上市滿<一年者>。
轉讓之限制:只要是受到轉讓限制之股票,其TDR不得在證交所上市。
最近年度截止日之股東權益折合新台幣<十億元>以上。
該TDR預計於上市時,其持有人不得少於<一千人>,其中持有一千個單位至五萬個單位之TDR持有人,所持單位合計須佔發行單位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滿一千萬個單位。
發行公司最近二個年度稅前純益均為正數,且均無累積虧損,並具備以下之獲利標準:
年度稅前盈餘佔股東權益比率,於最近一年度達百分之六以上,或於最近二年度均達百分之三以上,或於最近二年度平均達百分之三以上且最近年度之獲利能力優於前一年。
最近二年度的稅前純益均達新台幣<四億元>以上。
買賣規定
存託憑證每單位面額十元,以<一千單位>為一交易單位,不足一單位者適用證交所零股交易作業辦法有關規定。
買賣申報價格,係以一存託憑證單位為準,其買賣價格之升降單位,準用上市股票升降單位有關規定。
初次上市之存託憑證以其公開承銷價格為升降幅度之參考依據,若另有規定者,則另依規定。
存託憑證於上市後,其每交易日之價格升降幅度,準用上市股票之相關規定。
證券交易稅以<千分之一>計算。
存託憑證之買賣,採電腦自動撮合交易,買賣申報僅限當日有效。

杜邦方程式

定義
透過公司純益率與總資產週轉率二個面向,分析公司最重要的營運績效指標--總資產報酬率。
實質意義
純益率上升時,總資產報酬率也隨之增加,因此公司透過利潤創造來提升獲利能力。當總資產週轉率上升時,亦可提高總資產報酬率,因此公司應改善資產的運用效率。所以,純益率與總資產週轉率均同時影響總資產報酬率的消長。
總資產報酬率(ROA)=稅後純益/資產總額=稅後純益/銷貨收入×銷貨收入/資產總額
=純益率×總資產週轉率

延伸杜邦方程式(Extended DuPont Equation)

定義
以純益率、總資產週轉率,以及資產為股東權益倍數等面向,分析股東最重視的指標—股東報酬率。
實質意義
同時以獲利能力、資產使用效率,以及財務槓桿的因素,了解其對股東報酬率的影響程度。任一因素的改善,都可提升ROE。
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稅後純益/資產總額×資產總額/股東權益
=稅後純益/銷貨收入×銷貨收入/資產總額×資產總額/股東權益
=純益率×總資產週轉率×權益乘數

總資產報酬率與股東報酬率間的關係

杜邦方程式不考慮負債資金成本,即負債利率。若連同負債之資金成本一併考慮,則透過舉債進行投資,所賺得的ROA,須先扣減負債利率Rd後,才可回饋給股東。因此,ROE與ROA之影響關係
ROE=ROA+ (ROA-Rd) ×D/E
D為負債總額,E為股東權益總額。當ROA>Rd時,有利於公司舉債投資財務槓桿有利,舉債創造的ROE,會大於ROA;反之,當ROA<Rd時,不利公司舉債投資財務槓桿不利,舉債創造的ROE,會小於ROA,此時舉債投資會導致ROE降低。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