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福利經濟學

作者:蘇文

經濟學-福利經濟學

1920年英國經濟學家庇古(Pigou,1877~1959)的巨著《福利經濟學》的出版,象徵著福利經濟學的正式誕生,它開創了福利經濟學的完整體系,對福利概念及其政策應用作了系統的論述,在西方經濟學說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從此,福利經濟學一詞廣為流行,Pigou也被推崇為福利經濟學之父。

基本概念

一、效率
(一)全面效率:又稱全面均衡,即MRS=MRT,如下圖α點。
(二)生產效率:又稱生產均衡或稱技術效率
(三)交換效率:又稱交換均衡,即 MRSx=MRSy。契約線上每一點都符合交換效率。

交易

一、假設
每個消費者一開始擁有給定的財貨及勞務,亦即資源稟賦(endowment),基於「自利」的動機,並且自願進行交易。
二、柏拉圖(或譯柏瑞圖、巴瑞圖)效率(Pareto Efficiency)
(一)定義
當交易進行到某一程度時,沒有任何可以讓某人變得更好、而又不去傷害其他人的方法;亦即,沒有互利的交易可以繼續進行,此一狀態便稱為「柏拉圖效率(Pareto Efficiency)」;或稱「柏拉圖最適(Pareto optimality)」或「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
(二)柏拉圖改進(Pareto improvement)
透過交易使資源重新配置,可以至少使社會上某一個人變得更好,但又不會使其他人變差的狀態。

定理

(一)第一福利定理(The first theorem of welfare economics)
Walras均衡(如上頁圖中β點),即一般均衡;是指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如果不存在不對稱資訊和外部性,市場競爭實現的分配具有Pareto效率;也就是這個社會不可能使任何一個人變得更好而不傷害其他人的利益。故第一定理,是指通過合理的稅賦調節,任何具有Pareto效率的分配都可以通過競爭市場來實現。
第一定理成立需要三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充分競爭、沒有資訊不對稱、沒有外部性。
(二)第二福利定理(The second theorem of welfare economics)
若對市場運作的分配面結果不滿意時,可透過lump sum的生產因素或消費財貨之移轉,仍可重新再行透過價格機能的運作,進而獲致另一個Pareto最適狀態,即是福利第二定理。故在特定的原賦下,根據核心極限定理,當參與分配的人很多時,Pareto最適就是Walras均衡,Walras均衡一定是Pareto效率,一定可以達成市場上的均衡。
第二定理的成立條件,在數學上比第一定理要強,它要求人們不是那種追求極端的人,不是賭徒或者偏執狂。
(三)第三福利定理(The third theorem of welfare economics)
當每個人在社會的權數下決定於其他所得邊際效用的倒數,則Walras均衡就是社會福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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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問與答

Can Lin
請問文內所提的圖在哪邊可以參考得到?謝謝~
顏紹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