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衝突的解決方法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

組織衝突的解決方法

一、支配

(一)個人支配

一位管理者可以藉由自己所擁有的職權來執行支配,例如:調職、革職……等。

(二)聯合支配

任何較複雜的組織都需要一個環繞著權力中心的聯合小組來維持組織運行,以避免決策遲緩或過多人際衝突。

(三)多數人支配

即「少數服從多數」的利用。管理人員致力形成多數人一致的看法,使那些不一致的少數群體失去影響力。

二、層級決策

層級決策指的是由高層來解決。

(一)遵照神的旨意或隨機

用擲骰子或是抽籤的方式決定,輸的一方必須退出爭執。

(二)遵照地位職權

如果按照指揮路線和指揮統一的原則,任兩個衝突的人一定可以循線找到共同的上司,由上司來裁決管理。

三、申訴程序的制定

要求管理者完全明智公正很難,申訴程序即為彌補這項不足而誕生。

四、制度重建

為了減少或消除部屬間的角色衝突,管理人員可以簡化對角色的要求,或者將角色的工作區分給不同的人員或職位。

(一)人員輪調

管理人員利用週期性的人事調動,來避免因為觀念的曲解而造成的盲目崇拜,進而減少衝突。

(二)利用緩衝物加以分離

大多數的衝突都來自相互依賴,因此管理人員可以常施以分離衝突群體的方法來減少衝突。

五、談判

查德曼(William I.Zartman)指出:「談判就是綜合各方不同的意見,以求得一致同意的協議過程。」「談判是一將不同立場結合,並予以轉化成單一、一致的共同決策之過程。」美國談判學會主席、著名律師傑勒德‧尼爾倫伯格,於一九六八年在其名著《談判的藝術》(The Art of Negotiation)中對談判下的定義是:「人們為了改變相互關係而交換觀點,或為某種目的企求取得一致並進行磋商,即是談判。」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