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行為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壹、前言
組織行為(Organizational Behavior, OB)是在探討組織的行為及個人在工作中的各項活動,組織行為的目標就是要解釋並預測行為。但要注意的是組織的行為並不等於個人行為的加總,就像人的行為也不能單純用細胞的行為來預測。沒有好的系統,再多的細胞也做不出人能做的事;同樣的沒有好的系統,再多優秀的個人也無法成為一個有效的組織。
影響行為的因素約略可以歸納為三個不同層面:
一、個人層面
首先OB探討個人行為,包括人格特性、知覺、學習、動機、情緒、價值觀等。
二、團體層面
OB也關心群體行為,包括規範、角色、團隊建立、領導、溝通、衝突與協調。
三、組織系統層面
包含了文化、結構、制度等。
貳、個體行為
一、個體行為的意義
個體行為包含了「外顯行為」及「內在歷程」。外顯行為是指能被人觀察或能用儀器測定的行為,例如:說話、表情;內在歷程則包括意識、潛意識、下意識、無意識等。
二、個體行為的模式
我們可以用以下幾種方式來區分個人的行為模式:
(一)理性模式或情感模式:
人的行為若是依邏輯、推論、條件、前提等引導者,稱為理性模式。反之,依其感受決定者,稱為情感模式。
(二)行為模式或人性模式:
行為模式以實際觀察人的行為來解讀環境對個體行為之影響;而人性模式則由人性因素瞭解個體行為。
(三)經濟模式或自我實現模式:
經濟模式主張人是自私的、競爭的,且關心自我生存。而自我實現模式則是強調自我成長的追求是行為之基礎。
(四)性惡模式或性善模式:
性惡模式假定人性本惡,需加以鞭策才會投注工作;性善模式則認為人喜歡追求責任及完成組織目標。
(資料來源:「學校組織行為與管理專題研究閱讀心得報告」‧胡淑君;《組織行為學》‧華泰文化‧吳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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