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構成要素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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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結構構成要素

 

1.策略層峰(Strategic Apex):


組織的最高決策者,其功能為制訂組織策略、監督執行狀況與控制組織方向。


2.技術幕僚(Technical Staff):


提供組織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在一般製造商中,研發單位可以歸屬於此一類,主要負責專業技術之分析、操作,以建立作業人員之標準作業程序與制度之幕僚人員。


3.中階直線(Middle Line):


組織之各直線事業部門主管,負責扮演組織上層與下層溝通與協調之角色。


4.支援幕僚(Support Staff):


不同專業領域專家,如會計、人事、資訊部門等,負責組織所面臨問題的解決諮詢與協助之幕僚人員。


5.作業核心(Operating Core):


主要的業務執行人員,在工廠為工人;在醫院為醫生及護士。


6.意識型態(Ideology):


指組織特有之共同信念與價值觀。


組織結構型態


1.簡單式結構(simple structure)-有機式組織:


簡單式結構又稱創造(業)結構,以策略層峰為主要構成要素,最常見於創立期的企業。簡單式結構人如其名,低正式化、低複雜化、高集權化(幾乎為老闆直接監督所有事務),因此反應能力快,決策過程也較為迅速。其缺點在於缺乏專業人才管理。適合用於較年輕、規模較小、環境簡單的組織,如汽車經銷商。


2.機械層級結構(machine bureaucracy)-機械式組織:


最為傳統的一種組織方式。高度正式化、複雜化、集權化,追求工作流程之標準化,通常以功能別做為部門劃分。此種型態通常適合成立年數久,環境簡單穩定,而且技術系統已標準化的組織。


3.專業層級結構(professional bureaucracy):


權力主要掌控在作業核心,因為作業核心才擁有這種組織的核心能力。正式化、複雜化都高,但集權化比機械層級結構低,高度依賴各部門專業知識與技能,追求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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