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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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

管轄權

1.管轄權為行政任務的分配,指行政機關能執行行政任務的範圍。換句話說,由於行政機關係行政主體的意思表示機關,並以行政機關對外發生法律關係。因此行政機關不能逾越行政主體的管轄權,僅能在行政主體所賦予的範圍內作為。


2.另外實務上亦有「權限」一詞,實與管轄權一體兩面。兩者差別在於,管轄權係以行政機關的角度出發;而權限是以事務(管轄標的)的角度而言,指該事務應由哪個機關執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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