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場依其建造型式分類
作者:陳少偉
1.地面車站(At GradeStation)
指月臺層位於地面之車站,車站大廳層可設置於地面、地下或地上。如臺鐵跨站式站房,軌道在平面,車站大廳設置於軌道及月台上方。
2.地下車站(Underground Station)
指月台層位於地面以下的車站。大部分地下化鐵路線和地鐵的車站形式均為地下車站。
3.高架車站(ElevatedStation)
指月臺層位於高架橋之車站。車站大廳可設置於高架橋上或橋下,設置於高架橋下者,又稱橋下車站。
車站
1.意義:
指辦理行車及營業之場所。一般車站另會合併設置車輛保養、列車編組、車輛調整、列車交會,以及列車待避等設備,惟不辦理客貨運業務僅具有運轉上所需設備之站場,不得稱其為車站。
2.車站土地之規劃:
(1)節省建築開發費用,宜選擇地勢平坦區域。
(2)宜接近市區,與市區交通系統取得聯繫,促進便利性。
(3)預先收購土地。
3.一般車站應考慮之因素:
(1)車站各項建築物及道路之用地面積大小。
(2)車站聯外之道路可及性程度。
(3)車站所服務旅客的來源,即車站服務之潛力。
(4)鄰近人群密集之機構或場所的狀況。
(5)車站位址鄰近地區之聯合開發機會。
4.捷運車站選址應考量之因素:
一般而言,影響站位的考慮因素有:
(1)運量:吸引旅次要高,即車站的可及性必須要高,不論是對步行範圍內之乘客要能提供方便進出之服務,對需使用其他運具轉乘者,亦能提供方便良好的轉乘設施。故車站均選於方便旅客進出之處,如在主要道路路口或特定之人口聚集地點。
(2)站距:為方便旅客利用捷運系統,考量人們通常願意步行的時間不超過10分鐘(換算距離約在500~700公尺)為原則下,捷運系統的站間距離於人口密集之市區多在800~1,200公尺,郊區多在1,000~2,000公尺,惟仍需視該地區之地形、地質條件及沿線開發密度適當調整站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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