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之檢核

作者:陳文欽

物品管理之檢核

鐵路特考

一、各機關對於物品管理

應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檢核,每年至少辦理一次。

二、各機關實施物品管理檢核

得組成檢核小組執行之,其成員由事務(物品管理人員除外)、政風、主(會)計、檢核或稽核等相關單位派員參加。

三、物品管理之檢核要項如下:


(一)各類非消耗品之使用期限,有無詳細規定。
(二)物品採購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請購並經核准,採購是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三)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
(四)庫存物品,是否帳物相符。
(五)庫存物品是否分類,放置是否整齊。
(六)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切實執行。
(七)物品登記,是否確實。
(八)物品是否儲藏適當處所。
(九)廢品是否依規定辦理。


四、各機關實施物品管理檢核之結果

應報告機關首長。除部會本身以外,並應報上級機關備查。

附則


一、本機關多餘堪用之物品

而其他機關可予利用者,得依「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與辦法」移撥供其利用。

二、地方政府之物品管理

得參照本手冊辦理。

車輛管理


為使業務執行更加有效率,各機關多配有公務車輛,以利人員交通往來。而公務車輛的管理,不僅涵蓋車子本身的登記檢驗、油料管理、保養維護、報停報廢等,更牽涉到對於使用者的規範,諸如肇事的處理方式、駕駛人之任用管理等。
近年來申論題型上,車輛管理的入題機率有增加,如:
【103員級】有關主管人員及必要使用之車輛應如何派用?車輛管理應注意那些事項?
【104高員三級】公務車輛肇事時之當下處理方式為何?請說明之。
故本章篇幅雖不多,且內容簡單,建議考生仍應著加留意,以免錯失得分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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