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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汙染防治法之附則
農田水利會|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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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利益之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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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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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未於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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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之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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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管理科
作者:洪正、陳雲飛本科人員置九人,科長由技正兼任,任務如下:
1.灌溉管理業務相關法規之擬訂及督導。
2.農田水土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利用之策劃、督導、協調及推動。
3.農業用水節水措施技術及旱作灌溉之策劃及推動。
4.農地生態環境維護之策劃、督導及推動。
5.灌溉管理營運基本資料之蒐集、保存及策劃改進。
6.農田水利會灌溉計畫與用水量之策劃、審核、督導及配合事項。
7.乾旱缺水期間灌溉管理營運對策之研擬、策劃及督導。
8.配合民生與工業用水調撥支援用水之連繫及協調。
9.農業用水調配、移用水補償與農地停灌等政策之研擬、策劃、協調及推動。
10.配合農糧政策調整規劃調配用水之協調。
11.水污染影響農業之調查、督導及配合。
12.灌溉排水技術士證照制度之建立及推動。
13.農田水利灌溉營運管理資訊化之策劃、督導及推動。
14.農業水利科技與灌排管理改進研究發展之策劃、推動及督導事項。
15.國際灌溉管理技術交流及我國參與國際灌溉排水協會活動之協調。
16.其他有關農業用水及灌溉排水營運管理事項。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
成立依據
(一)農田水利會又簡稱水利會,是台灣源自日治時期「水利組合」的農業組織。台灣除了各地設有區域性的水利會,也有全國性的「農田水利會聯合會」。
(二)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規定:「農田水利會為促進互助合作共同發展,設立農田水利會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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