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之重要規定-消費者保護委員

作者:洪正test

消費者保護法之重要規定-消費者保護委員

消費者保護法之重要規定-消費者保護委員

1. 消費者保護官之設置(消費者保護法第39條)

(1) 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置消費者保護官若干名。
(2) 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2. 設置與組成(消費者保護法第40條)

行政院為監督與協調消費者保護事務,應定期邀集有關部會首長、全國性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全國性企業經營者代表及學者、專家,提供本法相關事項之諮詢。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