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之合法性-實質合法性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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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之合法性-實質合法性

法規命令之合法性-實質合法性

(1) 須切合法律優位原則以及法律保留原則

法規命令既係由法律(立法者)授權所制訂,且直接對外,也就是直接對人民發生法律效力,是一種衍生的法源,民主正當性也是間接的,自然不應抵觸或代替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的法律,或是更上位的憲法。

(2)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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