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新途徑之全球治理-意義與常見作為

作者:唐恩

治理新途徑之全球治理-意義與常見作為

治理新途徑之全球治理-意義與常見作為

1. 意義

全球治理並非意指國家機關應如何致力於「治理全球」,而是各國政府為因應全球化的趨勢,所做出的回應與努力。

2. 常見作為

(1) 對於涉及主權層次的限制,將採取彈性的作法。例如: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國對於關稅,採取一種協商互惠的作法。
(2) 政府透過代理人從事全球治理相關事務。例如:國際航線航權的談判,就經常是由跨國航空公司出面進行,政府僅居於幕後,另外,我國與中國大陸的談判經常透過非屬官方組織的海基會與海協會來進行。
(3) 為了因應全球化所產生的各種問題和現象,許多國家必須增訂或修改法律以達成有效治理。例如:為了抑止全球氣候暖化,世界各主要工業國家所簽訂的「京都議定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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