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編之婚姻-結婚的形式要件

作者:洪正test

民法親屬編之婚姻-結婚的形式要件

民法親屬編之婚姻-結婚的形式要件

民法第982條

(1) 書面:結婚應以書面為之。

(2) 證人: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3) 登記: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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